关于做好2023年10月吉林省自学考试报名和报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04 05:24:20   来源:自考网【导语】自考网自学考试频道了解到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和报考工作的通知》已公布,具体如下:
关于做好2023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和报考工作的通知
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2023年下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2023年10月28日至10月29日进行。现就报名和报考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和报考条件
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及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报考本科考试的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层次毕业证书。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的有效性,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查询。
二、报名和报考时间、网址
1.报名和报考时间为2023年8月25日至9月6日(每日开放时间为9:00-16:00)。9月6日网报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不再补报。首次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以下简称“新生”)需至少提前一天(9月5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报名审核通过后才能在网上报考自学考试相关考试科目。
2.报名、报考请登录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
三、报名和报考办法
已经取得吉林省自考考籍的考生可直接登录网址进行报考;申请变更考区的考生可申请所在新考区招生考试机构重新进行身份认证;新生报名参加自学考试和申请重新身份认证的考生,报名程序如下:
1.新生报名实行网上审核确认。新生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名系统中完成信息填报并提交审核材料,经考生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通过后,即完成本次考试报名并取得自考考试准考证号。考生使用自考考试准考证号应尽快完成网上报考和缴费。如考生本次参加网上报名,但未完成网上报考环节操作的,则该考生报名信息不予建立自考考籍档案。
2.新生网上报名、审核须要上传的资料。新生网上报名注册时须如实填写各项基本信息、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等,考生基本信息将作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和毕业申请的依据;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手机等联系方式,确保通讯畅通,以免错过招生考试机构的重要通知。新生报名申请完成后,需上传本人近期清晰完整的免冠蓝底证件电子照片(具体要求见附件)、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照片(电子版jpg格式,大小1M以内),外省籍社会考生须上传免冠照片、二代《居民身份证》和个人社保证明(电子版jpg格式,大小1M以内)。
3.新生报名后,要及时登录网报系统通过“申请编码”方式查看本人审核情况。如通过审核,考生报名成功,考生身份认证信息显示“已认证”并且系统会显示审核通过和自学考试准考证号信息;如没有通过审核,系统会显示“已退档”,并提示不合格退档原因,考生可根据提示重新进行身份信息认证申请,原申请记录无效。
4.新生报名审核合格后,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报考相关科目。考生认真选择本次考试所要报考的科目,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本次报考的科目考生本人无法自行更改。如需更改报考信息,考生本人须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已缴费的《吉林省自学考试网上报考申请表》到所属的招生考试机构申请撤销原报考信息后,方能重新在网上进行报考和缴费,原报考费用由系统自动退回原账户。
5.考生选择相关课程报考后需在30分钟内使用手机微信、支付宝app扫描付款码完成网上缴费。完成支付后可点击下方按钮刷新缴费状态。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支付的会在申请提交1小时后自动作废,原申请报考课程作废后可重新申请。如遇超时、余额不足、更换支付软件等原因尝试扫描付款码无法完成支付的,可等待原申请自动作废后重新申请。
6.申请重新进行身份认证的考生,需要按照新生网上报名、审核要求上传相关资料。审核通过后,方可在新考区进行相关课程的报考。
四、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对填报信息和照片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考生在报名时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清晰,报名照片将作为考生毕业时学信网备案审核和毕业证本人照片使用。考生参加考试时,工作人员依据二代《居民身份证》、《自学考试通知单》上的信息与考生本人进行比对,如果考生信息错误,将导致本人无法正常参加考试,后果自负。
2.在考生报名过程中,报名系统会提示考生在阅读相关条款后,点击进行下一步操作,即代表考生本人同意授权系统进行学籍学历信息在线核查,并允许保留相关资料。
3.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遵守考场规则,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招生考试机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犯罪的,由考点或招生考试机构协助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五、收费标准
考务费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自学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吉省价综号[2012]8号)文件规定收取,收费标准为45元/生·科次。
六、其他事项
1.考试开考前一周,考生可登录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自行打印《自学考试通知单》。参加考试时考生需要携带《自学考试考试通知单》、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
2.考生如需办理省内合档、信息更正等业务,应在报名期间到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3.从2023年10月起,停考以下两个专业:能源与动力工程080501(原:电厂热能动力工程080502)和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080601(原: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080605)2个本科专业,停考过渡期为3年(2023年下半年至2026年上半年),过渡期间不再接受新生报名。自2026年下半年不再安排该专业的课程考试,2027年下半年开始不再办理毕业。
附件:自学考试考生照片要求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8月4日
点击进入:自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当地政策,点击立即了解>>
推荐文章
-
吉林省关于做好2024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4-05-22  阅读:1040 -
吉林关于2024年4月份自学考试相关科目作答说明的补充通知
2024-04-09  阅读:784 -
吉林关于2024年4月份自学考试相关科目作答说明的通知
2024-04-08  阅读:739 -
吉林省2024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考生办理转考的通知
2024-02-23  阅读:687
自考网版权所有 2024 粤ICP备160655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