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天津市自考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18日起
发布时间:2023-10-19 08:36:57   来源:自考网【导语】自考网自学考试频道根据天津招考资讯网公布的《天津自考讲堂:考前注意事项大合集》了解到,天津市2023年10月自考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0月18日14:00起,报名考生可登录“招考资讯网”—“自考服务平台”查询考试信息(笔试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场及座位等)并下载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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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天津市自考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18日14:00起
安检须知
1.本须知篇提及的考试违规物品,是指影响考试公平公正和考试正常组织实施、危害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以及《考生守则》明确禁止携带的物品,如手机、手表、无线电作弊器材、考试内容相关材料等。考试期间,考点将为每个考场配备钟表。
2.考生进入考场时,须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完成安检工作,不得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工作职责。安检工作将在视频监控下进行,全程录像。
3.考生接受安检前应主动采取措施,自行消除随身携带物品对检查效果的影响。
4.安检过程中检查出的考试违规物品,不得携带入场。疑似作弊器材或可用于实施作弊的物品,按考区要求进行处置。存在安全隐患的,将交公安、消防等部门进行处置。
5.对于使用轮椅、拐杖、缠有绷带或打有夹板等的考生,监考员将在保证其安全的前提下,对其轮椅、拐杖、绷带或夹板等器械进行安检。
6.对于因身体特殊原因(如安装有心脏起搏器、使用助听器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进行检查的,考生须事先向考区进行报备,出具医疗机构的证明,考点将安排专人对其进行检查。
7.安检过程中出现警报提示的,考生应做出解释说明并交出相应物品,然后监考员对其重新检查,直至安检合格后方可入场。
8.对于经反复安检有可疑情形且无法说明原因的,考点将安排两名(含)以上与考生同性别的工作人员共同进行排查。有必要的,将安排在复检室进行。
9.对于已经通过安检并入场的考生,离开考场后,再次进入考场时监考员将按考务管理规定对其重新进行安检。
10.对于拒不配合安检并对考点秩序造成影响,或对其他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人身安全构成威胁的考生,考点将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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