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学历证明如何办理一般自考学历办理可分为:申办完成了当次自学考试毕业手续,需要申请开具学历证明的考生。以及因自学考试毕业证书遗失或损坏需要补办学历证明的自考毕业生。具体办理自考学历证明的步骤可见下文:
办理条件
考生需成功办理当次的自学考试毕业手续(应届毕业生还需确认前置学历信息已属实,方可申请办理学历证明)。
申请时间
上半年学历证明申请时间为7月1日—9月20日;下半年学历证明申请时间为1月5日—3月20日。
办理时间
7个工作日(从省考办审核通过之日开始计算)
办理材料
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须与办理毕业证的证件一致),《学历证明申请表》,以及专业特殊要求的材料。学历证明为重要材料,每周二下午、周五下午(节假日除外),考生须本人凭有效身份证件现场领取。
注意事项
1、申请办理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提供机械类工种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申请办理工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提供电气类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2、申请行政管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提供其专科成绩单。申请办理药学(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按专业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卫生类执业证书(注:证书上必须有“执业”二字)。医学相关专业的中专或专科毕业生,申请办理营养、食品与健康(专科)专业毕业,需提供中专或专科毕业证书。办理程序网上申请→省考办审核→出具学历证明→考生本人现场领取学历证明。
最后,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不论什么原因遗失或损坏的,不可补办原件。只能依程序办理学历证明,具体办理办法为:
1、《毕业证书》遗失的毕业生到省教育考试院考生服务大厅提出学历证明的办理申请。申请办理学历证明的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有当事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签章。
2、考生将办理完毕的学历证明送到考试院自考办验印。毕业证书、毕业生登记表及信息更改注册盘。
3、考籍科经核实后集中在每年6月、12月进行毕业证书的更换及网上信息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