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药学本科自学考试毕业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26 10:58:28   来源:自考网
根据河北省学位办有关文件精神,参加药学本科自学考试的考生理论课程考试和实践课程考核达到合格,申请毕业后,具备下列条件可以申请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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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11月前,参加全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外语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在规定的有效期内。
2、2018年11月后,参加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课程考试,成绩合格。
我校申请学位时间分别为6月底和12月底,共两次,请具备申请学位条件的考生务必于每年的6月1日前或12月1日前主动联系学校,并提交以下材料:
1. 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 毕业证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3. 学位英语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课程考试成绩单;
4. 学士学位申请表(贴照片);
5. 一张蓝底小2寸照片(同时提交同版电子照片)。
其中,学士学位申请表需要提前联系我校才能获取空白表格。
电话:0311-86266040
河北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河北医科大学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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