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自考办地址?

发布时间:2024-08-03 06:32:27   来源:自考网
【导语】青岛市南区自考办:市南区观海一路27号。青岛市北区自考办:市北区大成路122号。考生以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实名注册,凭准考证号和手机验证码登录注册。
一、青岛市自考办地址?
青岛各区自考办地址:
1、青岛市南区自考办:市南区观海一路27号。
2、青岛市北区自考办:市北区大成路122号。
3、青岛四方区自考办:四方区平安路43号7
4、青岛李沧区自考办:李沧区果园路27号。
5、青岛崂山区自考办:崂山区政府行政大厦西塔楼530室。
6、青岛开发区自考办:开发区紫金山路34号。
7、青岛城阳区自考办:城阳区明阳路202号。
8、青岛胶州市自考办:胶州市福州南路232号。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于1981年开始试行。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以法律形式确定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基本制度之一。它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最能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和学习型社会特点的开放式高等教育制度。
二、青岛自考报名流程?
(一)网上申报
1.注册登录
考生以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实名注册,凭准考证号和手机验证码登录。
2.照片上传
(1)考生本人照片上传:考生需上传用于毕业申报的本人证件照,照片要求:宽和高不得小于212×282,即宽212像素,高282像素;不得大于480×640,即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照片的总大小不得超过30KB。采集照片时背景不要太深,应以“浅蓝色”为准,光线充足,亮度适中,考生相貌务必清晰,免冠。文件为jpg格式。照片必须通过《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修改,且符合文件大小要求,方可上传。因对照片PS处理、翻拍、扫描等原因造成延误毕业,考生责任自负。
(2)身份证正面照上传:考生请上传本人身份证正面电子照片,要求头像、内容清晰。
3.成绩归一
考生完善整合本人申报毕业的成绩库,进行以下成绩的归一:
考生其它准考证:考生输入本人其它准考证号,点击“成绩归一”,即可完成多个准考证号的成绩归一。
档案号:考生若有2003年前成绩,请输入档案号,点击“成绩归一”,即可完成成绩归一。
省内转入成绩和2016年前省外转入成绩:考生请选择“成绩转入类型”、“转出地点”,点击“成绩归一”系统将提取转入成绩。
4.毕业申报专业、审核时间地点选择
考生选择毕业申报的类别、申报专业、现场审核的地点和预约时间。
高教自考、证书类、教育类考生选择“高教自考”类别申报;实践课程注册考生选择“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类别申报。
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毕业只有2015年6月到2018年5月期间注册的考生方可申报,即考生准考证号第5-8位为, 1522、1612、1622、1712、1722、1812、1822的考生;2015年6月之前注册的实践考核考生已满5年,须选择“高教自考”类别办理毕业;2018年5月之后注册的考生不满2年,不能转考、借考、申报毕业。
根据《关于调整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名称和代码的通知》(鲁招考【2018】78号,见文末“阅读原文”)要求,本次毕业申报专业仍需选择旧专业名称,《毕业生登记表》中自动生成新专业名称。
5.毕业预审
系统自动预判考生是否符合毕业条件,考生如需“对顶”相关课程,请按系统提示,提交对顶课程所需的材料的电子照片、考试时间、考试成绩等关键信息,上传后等待后台审核。
6.在线审核
市招考院将实时在线审核考生上传相片和对顶材料信息是否符合要求,审核结果会通过考生注册登记的手机短信进行反馈。审核通过的考生须重新登录进行毕业申报信息填写;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需重新登录系统,查看不通过原因,补充申报材料。
7.申报毕业信息填写
请考生如实填写毕业申报基本信息。
8.网上支付
考生在线支付毕业生审定费,根据《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鲁价费函[2018] 62号)的规定,毕业生审定费为50元/人。
9.申报完成打印材料
考生可以打印《申报确认单》和《毕业登记表》,如退出系统,可重新登录打印。
本次毕业申报采用系统自动生成的《毕业生登记表》,纸质《毕业生登记表》不再使用,请考生下载《毕业生登记表》,使用黑白激光打印机,使用白色A4幅面纸张双面打印,建议选用克重为80克-100克的纸张。
重要声明:《毕业生登记表》作为考生毕业申报重要资料,考生不得私自修改系统自动生成信息,如有错误请与市招考院自考处联系修改,因私自修改《毕业生登记表》自动生成信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毕业生登记表》只有省招考委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方可作为自学考试毕业材料使用,未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仅用于地市毕业初审。
(二)现场确认
考生按网上预约的时间到选择的现场审核点办理现场确认,需提交材料和要求如下:
1.身份证
现场审验后返还。
2.填写完毕的《毕业生登记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和《申报确认单》
考生申报成功后打印,如未打印,可重新登录打印。
《毕业生登记表》正面仅需考生签字确认,如需修改请与市招考院联系,反面需考生本人使用钢笔或签字笔(蓝色或黑色)填写“本人主要简历”、“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有何发明创造和著作及奖罚情况”、“自我鉴定”相关内容,要求字体颜色一致,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内容填写规范属实,不得空项,并在“所在单位意见”中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复印无效。
3.前置学历证明
办理本科毕业证书,须交验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现场审验后,返还考生,只交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毕业时间必须是2020年9月30日前,样表见文末“阅读原文”),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样表见文末“阅读原文”)。考生在现场确认期间无法提供前置学历的,不能申办本科毕业。
若前置学历毕业信息(姓名或身份证)与现申请的本科毕业证信息不一致,考生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如毕业证书丢失考生应提交原毕业院校教务处出具并加盖公章的《高等院校招生录取简明登记表》、《毕业证明》、《原始成绩单》复印件。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丢失的考生,应复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并加盖本人所在单位主管人事部门公章。
申办“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专科)”、“工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专科)”需要上交“高级技工院校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和“高级技工证”原件和复印件,缺一不得办理毕业手续。
4.免考课程需提交材料
免考课程所需证明材料均需上交复印件,并由考生签字确认,是否上交原件请见《申报确认单》中“材料清单”。
申请免考课程必须严格按照《山东省高教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修订)》(鲁教考委[2008]4号,请见文末“阅读原文”)和“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课程设置的通知”的规定执行(见文末“阅读原文”)。
(1)申请以本科毕业证书或专科毕业证书免考课程的考生,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①毕业证书复印件和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②原毕业高等院校出具的原始成绩单复印件(应注明课程名称、学分、学时、考试成绩等),并加盖原毕业院校教务部门的公章;③自学考试毕业生的成绩证明,应从本人的人事档案中复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并加盖本人所在单位主管人事部门的公章。
(2)申请以证书类成绩免考课程的考试,须上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如全国英语等级证书、NIT证书、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物流证书、销售证书、采购证书、工商企业管理证书、教育类学分互认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并在证书复印件上签字。2005年6月以后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不能用于免考英语课程。
实践考核考生由学校统一组织到现场审核点办理审验手续。
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有什么不同?
我国的高等教育有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形式。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考生不需要通过入学考试,即自主选择专业进行个人自学或参加社会助学,然后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课程考试。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完成毕业论文或其它教学实践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条件的本科层次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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