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浙江省自考自学考试实践课报考简章
发布时间:2023-07-29 12:53:53   来源:自考网(请点击所在地网站的左上角“地区导航”查找相关讯息)近日公布了2019年4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下面让我们来看看自学考试实践课报考的相关要求。本文由小编整理发布,仅供参考。
自学考试实践课报考简章
1.报名条件:已基本完成某门课程理论学习的考生,方可报考该门课程所涉及的实践环节考核;综合性毕业论文(设计)的考核须在完成该专业课程的学习后方可报考。
无论是否跨专业选修,其实践课认定学分不得超过本专业设定的选修课实践学分。
2.报名及考核时间:实践环节考核报名与理论课程报名同步进行。每年安排二次考核的学校(浙江财经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科技学院、中国美术学院、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浙江警察学院、宁波工程学院和浙江树人大学等),在每年1月、7月报名;浙江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等将视专业及课程情况每年安排一到二次;其他每年安排一次考核的学校一般在每年1月报名。本次安排报名的专业,具体考核时间由主考院校确定,请考生及时查阅各校网站和浙江教育考试网站。
3.实践环节考核专业及课程
2019年4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课程报考简章(本科)
2019年4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课程报考简章(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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