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自考生变更了姓名需要向自考办提交哪些材料?

发布时间:2024-07-01 12:21:43   来源:自考网
浙江自考生变更了姓名需要向自考办提交哪些材料?
毕业后经公安部门批准更改了姓名,需按情况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本上有曾用名:提供含现用名及曾用名的户口本单页(即常住人口登记卡单页)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原件。
(2)户口本上无曾用名: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公民姓名变更证明》原件。
毕业后经公安部门批准更改了身份证号,需补充提供以下材料: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公民身份号码更正证明》原件。
浙江自考申请课程免考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申请表”
考生网上申请登记后自行下载打印《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申请表》。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证明)”
2002年及以后毕业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或学历认证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原件经核验后返还)〕。
3、“毕业证书(肄业生、退学生、结业生学历证明)”
2002年以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原件经核验后返还)。肄业生、退学生、结业生学历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原件经核验后返还)。
4、“该毕业证书国家是否承认学历的证明”
外省各类成人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上无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验印者,还须提交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关于该毕业证书国家是否承认学历的证明原件。
5、“本人毕业(肄业、退学、结业)课程成绩表”
由原毕业(或就读)学校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签有“此件复自(摘自)XXX档案(毕业证书)”字样并盖章的成绩证明原件。成绩证明应注明原所学课程名称、学分、学时数、考试成绩。
6、部分使用证书课程顶替自学考试专业课程的,还须提交相应证书课程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审验后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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