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自考专业停考和主考学校调整有关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24 10:53:17   来源:自考网(请点击所在地网站的左上角“地区导航”查找相关讯息)关于专业停考和主考学校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教职成厅〔2018〕1号)的精神,结合我省开考专业情况和主考学校意见,经研究,决定停考公共关系等专业,调整人力资源管理等专业的主考学校,具体情况如下:
一、停考公共关系(独立本科段)、美术教育(独立本科段)和历史教育(独立本科段)专业。
1.公共关系(独立本科段)、美术教育(独立本科段)和历史教育(独立本科段)专业从2019年起实施停考,不再接受新生(含非停考专业在籍考生)报考。
2.在停考过渡期内(2019年至2021年上半年),继续安排以上3个专业的课程考试和毕业审核,实践性环节及毕业论文的最后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申请以上3个专业毕业的在籍考生,需在过渡期内取得专业考试计划要求的课程合格成绩并办理毕业。
3.停考过渡期满,不再安排以上3个专业的所有课程考试。从2021年下半年开始停止颁发毕业证书,已经考试合格的课程和学分继续有效。未获得以上3个专业毕业证书的在籍考生可转入其他正在开考的专业继续学习,具体课程的使用条件应符合转入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与转入专业课程代码和课程名称均一致的课程,在转入专业无需再考。
二、调整人力资源管理(独立本科段)、行政管理(专科)和行政管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的主考学校。
1.从2020年11月的实践性环节报名开始,将人力资源管理(独立本科段)专业的主考学校由北京交通大学调整为河北大学,行政管理(专科)和行政管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的主考学校由河北大学调整为河北经贸大学。调整后的主考学校将负责2021年及以后主考专业的实践性环节考核(含毕业论文),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参与命题和评卷等自学考试工作。主考学校调整前考生已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含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依然有效。
2.申请从调整前主考学校毕业的在籍考生,需在2020年底前取得专业考试计划要求的课程合格成绩并办理毕业。
请各有关单位广泛做好宣传工作,及时准确的通知广大考生,认真做好专业停考和主考学校调整的各项善后工作,确保此次停考和调整工作平稳过渡。
附件:1.停考专业一览表
2.调整主考学校一览表
附件1
停考专业一览表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主考学校
1
050309
公共关系(独立本科段)
河北大学
2
050410
美术教育(独立本科段)
河北师范大学
3
060102
历史教育(独立本科段)
附件2
调整主考学校一览表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调整前主考学校
调整后主考学校
1
020218
人力资源管理(独立本科段)
北京交通大学
河北大学
2
030301
行政管理(专科)
河北大学
3
030302
行政管理学(独立本科段)
河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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