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枣庄自考毕业申请须知及《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说明
发布时间:2025-06-25 13:11:27   来源:自考网山东枣庄自考毕业申请须知及《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说明
一、须知
1.考生凭我市自考准考证报名采集信息。
2.每位毕业生办证时应交材料如下:
①毕业生登记表两份”,例如山东济南或山东章丘。
4.政治面貌可选择填写党员、团员或其他。
5.婚否填写已婚或未婚。
6.自考前学历可选择填写中专、高中、大学专科或大学本科。
7.职务、职称按个人实际情况如实填写,没有的填无。
8.参加工作时间采用阿拉伯数字格式,例如2004年7月,没有的填无。
9.华侨、港、澳、台籍按个人实际情况填写是或否。
10.身体状况按个人实际情况填写良好或伤残等具体内容。
11.家庭地址应填写所居住的宿舍名称或住宅街道门牌号。
12.工作单位按个人实际情况填写所在单位的全称,没有的填无。
13.联系电话应填写考生所在单位或家庭的固定电话。
14.手机应填写考生近期使用的手机通信号码,确保能联系到考生。
15.贴照片处采用和上交电子照片相同底版的彩色蓝底照片,裁剪要适中,不得超出边框。
16.本人主要简历应从初中起,止于自考毕业。时间格式例如“2005年9月-2007年7月”,各时间段要衔接,不得断档。
17.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应按个人情况如实填写,与本人关系栏应填写“父子”、“母子”、“夫妻”等,不得填写称谓。
18.有何发明创造和著作应填写在参加自考过程中发表的著作或科研成果。
19.奖惩情况应填写在参加自考过程中受到的各类表彰或奖励等。
20.身份证复印件只选取带有姓名信息的一面。粘贴时要裁减合适,不得超出边框。
自我鉴定页的填写要求:
1.考生应总结在参加自学考试过程中的政治思想、工作、学习方面的经验、收获与成绩,对总体情况进行自我鉴定,撰写不少于200字的总结性文章。自我鉴定是学历政审的重要部分,考生应严格规范的书写。
2.所在单位意见由考生所在的单位、学校、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等进行填写,填写内容为“情况属实”,并加盖公章。
3.主管部门意见由所在单位的上一级部门来填写,填写内容为“同意”,并加盖公章。
4.考生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为同一单位的,该单位负责签署两项意见并盖章,不得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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