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半年南京财经大学社会自考本科毕业论文答辩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08 17:18:41   来源:自考网1.本次在线答辩定于2023年4月1日-8日之间进行
通过“测专业”,自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能力选择适合的专业方向,从而提高自考的学习效果和通过率。
4.论文答辩期间考生须全程在线,自觉服从答辩教师的安排,不得有违规作弊等行为,如有违规取消本次论文成绩。
5.论文答辩结束后,毕业论文原则上不再修改,并请妥善保存毕业论文电子稿。
6.毕业论文重合率高于30%的,不能获得论文成绩;毕业论文重合率高于20%的,论文成绩不能获得良好和优秀;毕业论文重合率高于15%的,论文成绩不能获得优秀。毕业论文查重报告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本次论文成绩。
7.论文成绩可于2023年5月10日后在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中查询。
8.请考生于2023年8月底在南京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自学考试-通知公告”中查询《关于2023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位申请的通知》,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按照学位申请规定的要求准时办理学位申请事宜。
南京财经大学继续教育管理处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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