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条件

发布时间:2024-10-23 10:14:36   来源:自考网
根据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自学考试实际,现将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条件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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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我省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除外。
报名报考限制规定:
1.被给予暂停参加自学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考。
2.在押服刑人员须经司法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报考,且服刑期满后才能办理毕业手续。
3.护理(学)专业限已经取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护士执业证书或省级人社行政部门颁发的护士资格证书的人员报考。
4.公安管理专业限公安干警(含铁路、交通、林业、民航公安民警)、武装警察报考。
5.“专本衔接”专业只接受试点学校已注册的考生报考,不接受社会考生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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