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申请毕业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09 10:35:37   来源:自考网
我省自2016年上半年起申请毕业政策有所调整,详见《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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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我省继续使用“学信网”在线查验方式进行学历核查。
查验未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的截止时间应在7月30日后
请考生及时准备有关材料,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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