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3年4月考试课程安排表

发布时间:2023-01-11 13:53:38   来源:自考网
本文是辽宁省自学考试2023年4月考试课程安排表(开考专业),本次考试时间为4月15日到16日,详情请看下表。
一、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3年4月考试课程安排表
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3年4月考试课程安排表
二、报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报考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各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除外。
被给予暂停参加自学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报考。
申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学历证书,审核依据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019年上半年起,报考自学考试法学类专业的新生,不具备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
三、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限制报考条件:
1.护理学专业限护理学专业专科毕业且目前在岗的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护理专业人员、护理教师及护理干部报考。
2.药学专业限具有医学类、药学类等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的学员报考。
3.中药学专业限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校中药学、中医学类及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其他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已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人员也可报考。
4.公安管理学专业限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专业专科毕业的在职公安干警和武装警察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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