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须知

发布时间:2024-07-19 10:05:03   来源:自考网
一、应该诚实守信并自觉服从监考员等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及其他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凭《》和二代身份证件按的和地点参加。证件不齐的不准参加。
三、必需携带2B铅笔、橡皮、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除直尺、圆规、三角板外(其他有特殊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如各种通信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不准带入。允许使用计算器的,计算器也不得有程序储存功能。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四、入场后,要按号入座,将本人《》和二代身份证件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领到试题卷、答题卡后,应在指定位置和的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号、座位号等栏目。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卷无效。遇试题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五、统一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
六、迟到l5分钟后不准进入参加当科,交卷出场不得早于每门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附近逗留。
七、在答题卡的地方答题。不准用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题卡(卷)上做任何标记。
八、在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等,不准将试题卷、答卷、答题纸或草稿纸等带出。
九、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答卷,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不准在逗留。
十、如不遵守纪律,不服从工作人员,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诚信电子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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