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省自考考试安排
发布时间:2023-10-16 04:27:49   来源:自考网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河北省自考考试安排,供同学们参考。
考试说明
1.市教育考试机构依据《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管理工作细则》(修定版)组织理论课考试,全部安排在标准化电子考场。考生凭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入场考试。
2.入场前,所有考生都应接受安全检查,因身体原因,不能进行检查的考生(如装有心脏起搏器等),须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
3.对考试违规的考生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罚,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条规定,考试入刑定罪。考生要遵规守纪,诚信考试。
4.考生可在考前一周内登录自考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下载打印《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试通知单》。考生在考前须熟记自己的准考证号、考试时间、地点、科目等信息,以免耽误考试。
相关问题
一、为什么需要提交《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考生报考河北省自学考试,在网上申请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毕业须持具有的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以下统称为“前置学历”,其必须在完成电子注册、备案)或使用“前置学历”申请免考时,系统使用考生自考考籍的身份证号码、姓名通过“学信网”在线查验其已持有的“前置学历”信息。
在线查验未通过的,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前置学历”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下分别简称《电子备案表》、《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用以辅证学历证书为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
注:办理毕业申请时,提交的《电子备案表》应确保办理毕业审定仍在有效期内(上半年有效的截止时间为7月30日后,下半年为12月30日后);
办理免考申请时,提交的《电子备案表》应确保办理免考材料审批时仍在有效期内(上半年有效的截止时间为3月30日后,下半年为9月30日后)。
二、“学历证书”无法通过在线查验的几个主要原因
(一)考生自考考籍的身份证号码、姓名与“前置学历”在“学信网”注册身份证号码、姓名不符。
(二)部分军队院校“前置学历”和部分毕业年度的“前置学历”“学信网”不提供查验。
三、《电子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信息中身份证号码信息与自考考籍的身份证号码信息不一致的,需增加提交以下材料:
因身份证号码变更造成出生日期不一致的,身份证号码属于在公安机关登记变更的,须提交县级公安机关署章的、公安部统一制式的《公民身份证号码更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材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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