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考生报考同一学历层次第二专业,可申请免考哪些课程?免考规定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4-08-01 04:08:00   来源:自考网
【导语】国家承认学历各类高校的研究生、本科与专科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专业的,自考毕业生报考,可免考与原专业课程名称、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
一、自考考生报考同一学历层次第二专业,可申请免考哪些课程?
国家承认学历各类高校的研究生、本科与专科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专业的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专业的
二、免考规定有哪些?
自考毕业生报考,可免考与原专业课程名称、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
其他学习形式的毕业生报考,可免考与原前置学历层次相同或较低学历层次名称相同或相近且要求相当的课程;
各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可免考专科层次的“毛概”、“思修”课程和本科层次的“近代史”、“马原”课程;
各类专科毕业生报考,可免考专科层次的“毛概”、“思修”课程或在校期间已修习“近代史”、“马原”课程且成绩合格的,可免考相同名称的自学考试课程;
各类高校工学、理学学科门类或数学类专业大类毕业生报考,可免考“高等数学(一)”、“高等数学(工专)”、“高等数学(工本)”、“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和“线性代数”、“线性代数(经管类)”课程;
各类高校英语专业毕业生报考,可免考“英语(一)”、“英语(二)”课程;
各类高校计算机类专业大类毕业生报考,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和“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课程;
高校物理学类专业大类毕业生报考, 可免考“物理(工)”和“物理(工)(实践)”课程;
各类高校汉语言文学、新闻、文秘专业毕业生报考,可免考“大学语文”课程;
本科结业生、肄业生及退学生报考,可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名称相同的公共基础课程;
凡获得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的非学历考试证书者,可申请免考我省自考专业考试计划中规定的相对应课程。
三、申请免考材料
以福建省为例。
《福建省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表》;
前置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由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并在复印件上注明自考准考证号;
符合第1、3、4、9项免考规定的考生,需提供原学校教务处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部门签名盖章的个人成绩单复印件一份或自考生《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一份,应在免考课程处作出显著标记;
符合非学历证书免考的考生,可直接在平台系统申请,系统自动审核,无需上交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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