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自考考籍转出手续怎么办理?

发布时间:2024-07-22 06:07:35   来源:自考网
浙江自考考籍转出手续怎么办理?关于这个问题小编就简单为大家说一下。
办理考籍转考程序:
1、取得现在省市的准考证。首先,在需要转入的省市报名,取得需要转入省市的准考证。
2、到原考籍所在地办理转出各地考办办公时间(部分省市全年办公,部分省市只在固定日期办公)办理考籍转移的考生须持准考证、单科合格证书和居民身份证,转入省市的准考证,到转出考籍所在区、县(市)招考办办理转出手续。
3、办理转出手续的过程办理过程中考生本人须认真复查《考籍转移通知单》中转出的科目和成绩,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并将准考证交回招考办。
4、到现在省市办理转入手续考生应在转入省市自考办办公时间,持转出省市考办开具的转出证明,和两个省市的准考证、身份证办理转入手续。
5、针对特殊规定部分省市对自考转入的考生有严格限制,如将专科考籍转入北京需要在北京考满5门课程才可以办理北京地区的毕业证,将本科考籍转入北京则要考满4门才可以办理毕业证。
考籍转出要求:
1、在籍考生办理省际间转考的,考生须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转出地准考证和转入地准考证到转出地省级或者经省级考办授权的地级考办,对转出电子档案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在转出地省级考办出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上签字。
2、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3、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4、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5、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6、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7、在转入手续未办理完结之前,转出地应保持考生的在籍状态。
浙江自考采用施考分科、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分课程进行考试,课程考试合格者按规定计算学分。不及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课程的考试。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实践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浙江自考的毕业申请时间上半年为6月,下半年为12月。申请上半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5月1日前办理合并准考证号、转考、免考、考籍数据更正手续;申请下半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11月1日前办理合并准考证号、转考、免考、考籍数据更正手续。逾期办理者,不能申请本次毕业。
办理本科毕业申请的考生,请提前办理前学历的学历鉴定,以便在申请毕业时同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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