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关于停考自考税收学等23个专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22 08:10:05   来源:自考网
各地级以上市工作委员会,有关:
根据指导委员会《关于继续补充目录有关的通知》(考委〔2022〕1号)精神,结合我省当前需求变化及实施情况,按照《设置实施细则》相关,决定我省税收学等23个,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税收学等23个,其中7个,16个,详见附件1。
(一)自2022年10月起,不再接受;
(二)过渡期内相关笔试将继续安排,安排至2025年4月;
(三)性环节考核(含论文,下同)安排至2025年10月;
(四)手续办理至2025年12月,2026年起不再受理申请。
(一)相关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统筹,及时公布过渡期有关工作安排。要按照《广东省性环节考核办法》(粤考办〔2021〕19号),安排好性环节考核等相关工作。
(二)所涉,要密切关注广东省院公布的相关政策,同时要留意相关发布的性环节考核、申请等信息,合理安排自身、和申请。
(三)各地市办公室、有关要及时向公布相关信息,做好宣传、解释等工作。
附件:广东省列表
广东省委员会
2022年6月22日
附件
广东省列表
序号
代码
名称
层次
1
020202
税收学
2
040105
艺术
3
050107T
秘书学
4
080208
汽车服务工程
5
080801
自动化
6
080903
网络工程
7
081301
化学工程与工艺
8
081602
服装设计与工程
9
082504
环境生态工程
10
100701
药学
11
120401
事业
12
120409T
关系学
13
120603T
采购
14
330101K
监所
15
340101
16
340102
心理健康
17
630903
物流
18
630907
采购与供应
19
650108
服装与服饰设计
20
670121K
心理健康
21
690105
关系
22
970201
汉语言文学
23
97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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