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开展继续教育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不得出现“快速取证”“免考包过”等内容

发布时间:2022-01-06 14:12:18   来源:自考网
针对广告内容,文件也明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合法,不得出现“无需学习”“无需上课”等虚假违规内容,不得出现“快速取证”“免考包过”“考不过退款”等对教育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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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广东的专项整治内容,将重点围绕上述教育部等部门要求,以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广告宣传行为开展整治,包括自查自纠、集中整治和总结巩固三个阶段。其中,自查自纠阶段,各地市教育局、各高校和各省外高校在粤函授站、校外学习中心按照整治内容和要求,开展自查自纠,于12月10日前将专项整治自查工作报告报省教育厅。集中整治阶段,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牵头会同市场监管部门、网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等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此外,各地、各高校于2022年2月15日前,将区域(本校)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送省教育厅。
根据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应于2021年12月15日前,通过官方网站等宣传媒介显眼位置公布本地(本校)专项整治投诉线索受理电话号码及邮箱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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