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苏州大学自考专接本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08 17:29:51   来源:自考网
根据《苏州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意见”栏由学院统一填写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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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学位评审费缴费方式
1.学位评审费:200元/人。由专科学校汇款至苏州大学财务账户,并注明:*学校学位评审费+人数。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学位课程均为指定课程,不能替代,且在本科段必需有成绩,免修课程不具备学士学位申请条件;2012年7月1日以后取得自考助学专业本科毕业证的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不再作为学士学位评审依据。
2.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未授予学位者,申请材料、评审费不退。
3.学士学位不得补授。毕业生必须在毕业证书签署之日起一年内向所在专科学校提出学士学位授予书面申请,逾期视作自动放弃,不得再以任何原因申请学士学位补授。
未尽事宜,可与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部联系
特此通知。
学院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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