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自考办理考籍业务须知!

发布时间:2024-10-22 11:36:27   来源:自考网
自考考籍包括考生的基本信息、考试课程合格成绩和考试期间表现的原始记录,是办理考生省际转考、课程免试、证书等业务的主要依据。考生凡有1门及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应当予以建立考籍档案。 那么,北京自考办理考籍有哪些注意事项?哪些情况可以不用办理?需要哪些材料?如何办理考籍业务等,小编今天整理了北京自考办理考籍业务相关信息,一起来看看吧!此外,小编此前还整理了北京自考考籍业务相关政策汇总,感兴趣的同学点击页面看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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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接考有哪些注意事项?
1.市自考办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验考生原学历,若查验不到结果,不予办理。
2.考生有效身份证件的身份信息与毕业不相符,考生须提交户口簿(户口簿上须有身份变更信息说明),否则不予办理。
3.若专、本科课程同时考完,同时申报专科毕业和本科毕业论文,可在获得专科证书后,凭证书办理接考手续。另外,高校在校生尚未拿到证书,可以先申报论文,待取得证书后补办接考手续。
可在自考个人中心在线提交接考申请,无需来现场办理。
二、哪些情况可以不用办理接考?
1.北京自考、北京学历******考试、北京自考应用技术专业毕业生接考自考相同专业本科不需办理接考手续。
2.对于只有一个接考款别的自考本科专业,不需再办理接考手续。法律(独立本科段)除外,虽然只有一个接考款别,仍需办理接考手续。本科专业的接考款别可在“专业计划查询”系统中点击“接考规定及加考科顶替”查看。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符合以上情况的考生可不办理接考手续,但须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或专科以上前置学历,方能取得自考本科毕业资格。本条规定情况之外的本科专业考生必须办理接考手续。
三、 办理免考所需材料?
考生需******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原件(或等级证书、资格证书等)、成绩单等材料。特别说明一点:免考公共政治课程,只需******同等或以上层次学历的证书;免考公共政治以外的课程,如:英语,大学语文等,还需要******加盖学校红章的成绩单或学籍档案。
可在自考个人中心在线提交免考申请,无需来现场办理。
四、何种情况可以免考?
符合以下情况者可以免考:
1.用************免考
(1)教育部认可的专科毕业生参加自考专科学习,可以免考两门思想政治理论课,以及已经学过、要求相同并成绩合格的公共基础课,包括大学语文,英语(一)、综合英语(三)、计算机应用基础、高等数学(一)、高等数学(工专)等。
(2)教育部认可的本科或以上层次毕业生,参加自考本科学习,可以免考自考两门思想政治理论课及已经学过、要求相同并成绩合格的公共基础课,包括英语(二)、日语(二)、线性代数(经管类)、概率论与数理统计、高等数学(二)、高等数学(工本)、物理(工)、大学语文(本)等。
(3)教育部认可的各类学历,原毕业专业与自考开设的公共基础课对应,则可以免考相应公共基础课。如,数学专业可以免考高等数学(一)、高等数学(工专)、线性线性代数(经管类)、概率论与数理统计、高等数学(工本)、高等数学(二)等;物理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物理(工);计算机毕业生可以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英语毕业生可以免考英语(一)、英语(二)。
以上免考公共政治课程,只需******毕业原件;免考公共政治以外的课程,如:英语,大学语文等,还需要******成绩单或学籍档案。
2.用英语等级证书免考英语
(1)用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证书免考
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笔试成绩合格者,可以免考英语(二);二级笔试成绩合格者,可以免考英语(一)。
(2)全国大学英语考试(CET)四、六级证书免考
2005年全国大学英语考试改革后的成绩不可替代自考公共课的英语。在此之前已取得合格证书的考生,可以办理免考。
3.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免考
(1)获得NCRE一级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10018)”或“计算机应用技术”(包括笔试(02316)和实践(02317))课程;
(2)凡获得NCRE二级C语言程序设计(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高级语言程序设计”(包括笔试(00342)和实践(00343))课程;
五、专科毕业生,接考自学考试本科,有免考么?
一般情况下,专接本没有免考的情况。但一些特殊情况除外:专科是英语专业毕业,这种情况可以免考本科的英语二。
六、各类高校本科结业生、肄业生和退学生,如何免考?
1.本科结业生,持本科结业证,按专科生资格对待,可以接考自考本科,但不能免考本科课程。
2.高校本科结业生、肄业生和退学生参加自考专科专业考试,参照“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规定(2008年修订)”,可以免考已学过并成绩合格的专科公共课。
七、自学考试外语类专业本科段设置的第二外语如何免考?
(1)凡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外语专业(除现在报考的自学考试所学语种外)专、本科毕业生均可以免考第二外语。
(2)凡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非外语专业本科毕业生,原所学的公共外语课(除现在报考的自学考试所学语种外)可免考第二外语。根据《中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大全》,以下语种均可作为第二外语使用:英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波斯语、朝鲜语、菲律宾语、梵语、巴利语、印度尼西亚语、印地语、柬埔寨语、老挝语、缅甸语、马来语、蒙古语、僧加罗语、泰语、乌尔都语、希伯来语、越南语、豪萨语、斯瓦希里语、阿尔巴尼亚语、保加利亚语、波兰语、捷克语、罗马尼亚语、葡萄牙语、瑞典语、塞尔维亚语、克罗地亚语、土耳其语、希腊语、匈牙利语、意大利语(共37种)。
八、外籍人士参加自考专业,如何免考公共政治课程?
外籍人士参加自考,可以免考公共政治课程。但要遵循如下规则:如果该专业有选考课程,则在选考课里选修与公共课程相当学分的课程补足,如果没有选考课程(一般为专科专业),则选考一门职工素质课程代替公共政治课,目前职工素质课程在学前专业里有开考,即选考:科技与社会(笔试,实践),人文与素养(笔试,实践),审美与礼仪(笔试,实践),通用技能等4门课程中选一门即可。
毕业时,持外籍身份******到区自考办进行现场审核,并通过审核。
九、自考专业相同课能免考么?需要办手续么?
北京自考毕业生,再学习自考其他专业,课程名称和课程代码相同是可以通用的,不需办免考手续。
如果外省市自考毕业生,参加北京自考,可以持成绩单按照北京市自考免考规定办理免考手续。如果已毕业的专业与北京自考为同一专业,可以免考相同的公共课、专业课。但免考必须遵循“专五本四”的原则,即:专科至少要在京考五门课程,本科至少要在京考四门课程,这里的课程不包括免考课程、专科毕业考核、本科毕业论文。
十、如何办理考籍转出?
要从北京转出的考生,须先在外省市获得一门课程合格成绩,然后才能在北京办理转出,可转一个或多个专业,也可以将所有专业转走。考生随时可在“考生个人中心”申请办理转出手续。转往外省的档案在3月8日至10日、9月8日至10日统一寄出。请考生注意时间安排,在3月8日、9月8日之前登录自考个人中心申请办理转出手续,以免错过档案寄送时间。办理考籍转出手续需注意以下事项:
1.考生已报考但在成绩未发放期间或违规停考期间不得办理考籍转出。
2.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
3.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4.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应在北京办理毕业,不得转出考籍。
5.已经毕业的专业不得考籍转出。
6.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再次转出。
十一、如何办理考籍转入?
要转入北京的考生,应先在北京取得至少一门课程合格成绩,才能到外省办理转出手续。外省市转来北京的考籍档案一般在3月15日、9月15日到达,信息发布北京自考网网站。信息发布后,考生可随时登录“个人中心”申请办理转入手续。建议避开转入高峰,在4月至5月底、10月至11月底之间提交转入申请。办理考籍转入手续需注意以下事项:
1.外省市转入的课程须为原考试课程合格成绩,且与北京市专业考试计划国家课程代码、课程名称、要求相同方可转入。
2.考生在外省市取得的毕业考核(含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毕业实习等)合格成绩不可转入北京市,必须参加北京市组织的考核。
在外省市取得的笔试+实践课程合格成绩,可以一同转入;只取得实践课合格成绩,未取得笔试课程合格成绩,不予转入;在外省市单独设立的实践课,不予转入。
3.考生在外省市办理的免考课程不可转入北京市,满足北京免考规定的,可在北京重新办理免考手续。
4.考生在接受北京市自学考试违规处罚期间,到外省市参加自学考试所取得的合格成绩,不予转入。
5.外省市转入的考生,须在北京取得专科不少于五门、本科不少于四门(不含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综合作业、毕业实习、免考课程)课程合格成绩,方可在北京申报办理毕业手续。户口迁移者、军人或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因工作变动、被普通高等学校或中等学校录取者除外。
十二、毕业生档案丢失、损毁的,如何补办?
2002年之后毕业的常规自考毕业生,可以登录自考“个人中心”在线自助开具《毕业生登记表******》,与毕业生登记表同等效力,档案袋丢失、损毁的,可以联系就近的区自考办领取。
高等教育学历******考试毕业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技术类考试毕业生、2001年及以前毕业的常规自考毕业生,发送邮件到zks@bjeea.cn,补办档案。
十三、忘记个人中心密码,无法登录系统在线提交申请,怎么办?
可以使用北京通app登录系统,方法见“免密登录说明”。
也可以联系就近的区自考办重置密码。
十四、法定节假日期间在线申请系统是否正常开放?受理时间是几天?
考籍业务办理系统常年开放,考生可根据本人需求及业务受理时间安排随时提交申请。毕业办理及档案整理期间(6月16日至8月31日,12月16日至2月29日)提出的申请,一般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受理;其他时间段提交的申请,一般在三个工作日内受理。部分业务为自助办理模式,由系统实时审核处理,请注意系统中的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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