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自考毕业鉴定表怎么写?

发布时间:2024-07-17 12:53:09   来源:自考网
【导读】浙江自考生申请毕业时,需要认真填写毕业鉴定表。那么,浙江自考毕业鉴定表怎么写?一起来看看吧。
问:浙江自考毕业鉴定表怎么写?
答:
1、用水笔或钢笔填写,一式二份,字迹清楚,不得复印、不得涂改。
2、“工作单位”一栏,无工作的浙江自考毕业生请不要填写。“家庭地址”一栏,外地自考毕业生须加上省、市或城镇的名称。
3、“本人简历”一栏,应从初中开始填写。本人简历起至年月不能漏填也不能重复。参加全日制自考助学读书的毕业生,自考读书简历应填写你在读学校(即××学校自考大专班读书);在职浙江自考毕业生业余参加自学考试的时间,注意不要重复填入简历。
4、“奖励、处分”一栏,如没有的浙江自考生直接填写“无”字。
5、“自我鉴定”一栏,参考浙江自考毕业生“自我鉴定”参考提纲,先写好草稿然后誊写,最后签上自己的名字。
6、“毕业生思想品德”一栏,凡有工作的浙江自考毕业生由本单位人事部门填写盖章;无工作的浙江自考毕业生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填写、盖章:在读全日制自考毕业生由就读学校填写、盖章。
7、“考试成绩”一栏,浙江自考生根据考试计划课程顺序及合格证上考试时间和成绩正确无误地填写。
8、浙江自考生将填写好的《毕业生登记表》,按通知规定时间交浙江省自学考试办公室。
上半年浙江自考毕业申请时间预计为5月下旬,考生请多加留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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