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自学考试免考政策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4-03-11 12:24:09   来源:自考网
自考各省规定不同,以报考省份政策为准。包括报考时间、流程、政策、报名入口都是不一样的,但是考试是全国统一的,学历也是入网可查的。浙江自学考试免考政策是什么?关于这个问题自考网自考平台小编就简单为大家说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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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免考的科目可以申请免考:
(1)免考课程:凡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及以上笔试成绩合格者可免考《英语(一)》,凡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笔试成绩合格者或大学英语四、六级(省内)合格证书者可免考《英语(二)》;
(2)证书免考:凡获得NCRE一级及以上或“全国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NIT)《计算机应用基础》模块”合格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00019》;凡获得NCRE二级及以上或“全国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证书(NIT)《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合格证书者,可免考《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00051、00052》;如有需要办理可查看《浙江自考计算机NIT证怎么办理?》
(3)学历免考:普通高考和成人高考专科毕业者可免考浙江自学考试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科目。
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和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试行规定》,结合专业开设及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或同意备案的成人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本科肄业生、退学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继续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专科专业者,均可按本规定免考确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自学考试专业计划规定的公共基础课或要求相同的部分课程。
第三条“公共基础课”包括思想政治课程和各类专业一般均设置的公共课程(详见附表)。“要求相同的课程”是指课程名称相同、学分相当。各类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校学习该课程的学时必须达到或超过自学考试专业计划规定的要求(自学考试各课程学分详见浙江教育考试网中的自考各专业计划,每学分相当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课堂授课17或18学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按照课程代码和课程名称相同的原则执行。
第四条各类高等学校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和要求相同的课程。
第五条各类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本科肄业生、退学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
第六条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
第七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继续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专科专业者,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和要求相同的课程。
第八条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专科专业,可免考能代表其原所学专业性质的公共基础课。如汉语言文学、数学、物理、英语等专业毕业生,分别可免考“大学语文”、“高等数学(一)”、“物理(工)”、“英语(一)”、“英语(二)”等课程。
第九条申请免考“英语(一)”须具有高校在校期间2个学期(含)以上英语合格成绩,申请免考“英语(二)”须具有高校在校期间3个学期(含)以上英语合格成绩。
第十条已办理免考手续并获审批确认的课程,在申请毕业时的专业计划中已取消的,该课程的免考审批确认自动失效。
第十一条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继续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专科专业者,不需办理课程免考手续,按课程顶替规定执行;外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在我省参加自学考试,如要免考相应课程,按本规定要求办理免考手续。
第十二条要求免考的自考生须取得所学专业8门课程(含单独设置的实践课程)合格成绩后方可申请办理课程免考手续。
第十三条课程免考按先网上申请登记、后现场提交材料与初审、省教育考试院审批确认的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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