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免考申请流程哪些科目可以免考?

发布时间:2024-05-21 10:37:42   来源:自考网
社会考生可以在报名的县(市、区)招考办提出申请,校内考生则需要向所在学校的自考管理部门递交申请。免考申请的具体时间由县(市、区)招考办和学校自考管理部门决定,考生可在每年的4月和10月之前咨询相关部门获取接收申请的时间。
1.1 社会考生:携带免考材料到报名的县(市、区)招考办提出申请。
1.2 校内考生:携带免考材料到所在学校的自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自考的免考科目是全国统一规定的,可在省考试院网站上查询相关通知以了解免考规定。
3.1 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学分数,每学分大约相当于全日制普通高校授课时数的18学时。
3.2 各类高校自行开设的考查课、选修课、附修课以及非学历教育的培训和进修等课程均不在免考申请范围之内。
3.3 符合免考条件并办理了免考手续的课程,相应的实践性环节考核也将同时免考(特殊要求另行规定)。
3.4 已安排为必修课的“英语(一)”和“英语(二)”课程,考生可以选择参加考试或者不参加。
3.5 如果不选择考试“英语(二)”,则需要在本科专业开考课程中选考几门课程,累计学分必须达到“英语(二)”规定的学分。不选修“英语(二)”的考生将无法获得学士学位。
3.6 如果不选择考试“英语(一)”,则需要在专科专业开考课程中选考几门课程,累计学分必须达到“英语(一)”规定的学分。
3.7 申请免考的课程门数一般不超过考生所学专业考试计划课程数的三分之一。
综上所述,深圳自考的免考申请需要考生按照规定的流程向相应部门提出申请。免考科目是全国统一规定的,可以在省考试院网站上查询具体的免考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免考课程,相应的实践性环节考核也将免考。同时,考生在选择是否参加“英语(一)”和“英语(二)”课程的考试时需注意相关规定,以确保获得学位资格。申请免考的课程门数一般不超过考生所学专业考试计划课程数的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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