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关于自考考生免考课程和自考课程顶替、学分互认的确认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9 14:19:13   来源:自考网海南省关于自考考生免考课程和自考课程顶替、学分互认的确认的通知
设定依据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国发(1988)15号)第二十二条:已经取得高等学校研究生、本科生或专科生学历的人员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免考部分课程。
受理条件
申请免考课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研究生、本科或专科证书,且某门课程考试合格; (二)取得相关行业或协会颁发的权威性高影响面大的职业能力证书。
办理材料
点击进入:自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当地政策,点击立即了解>>
推荐文章
-
海南自考怎么报名?要考什么内容?
2024-11-12  阅读:1285 -
海南:关于2024年10月增加开考“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及报考公告
2024-09-10  阅读:974 -
海南自考增考是什么意思?
2024-08-13  阅读:1048 -
海南自考专业的课程是怎样设置的?
2024-08-12  阅读:711
自考网版权所有 2025 粤ICP备160655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