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云南省第83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考简章

发布时间:2023-10-08 12:41:04   来源:自考网
2020年云南8月自学考试招生简章已经公布,考生可以通过以下信息了解报名时间,及开考专业都有哪些?
一、重要说明:
(一)为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根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制订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我省涉及到的以下专业中,部分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有调整,从2018年10月第80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始,新老考生报名时均使用新专业代码及新专业名称报考。如遇到原来的两个或多个专业合并为一个专业的情况,考生报考时应填写新专业代码及新专业名称。目前各专业考试课程暂无调整,因此对考试课程的选择没有影响。考生选择考试课程时一定要对照“2020年8月云南省第83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及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里对应的专业选择考试课程。例如:原音乐教育专业和美术教育专业合并为艺术教育专业后,在报名系统里两个专业的课程将合并在一起,如果原来(老考生)报考“音乐教育”,就选择“音乐教育”下的考试课程,“美术教育”就选择“美术教育”下的考试课程。新注册的考生选择考试课程时选择自己想要报考的专业方向即可(音乐选“音乐教育”下的考试课程,美术选“美术教育”下的考试课程)。
(二) 行政管理(专科)专业暂不停考,按原考试计划继续开考。
(三) 毕业论文、实践课程等环节由各主考院校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自行统筹安排。
(四)自考网网站上,考生自行登录查询。考生对成绩有质疑的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办理查分申请,由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汇总后统一到省招考院查分,查完后通知考生。省招考院不直接对考生查分。
(四)考试时,对需要使用计算器的科目,考生可携带没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并且不得互相借用。不准使用有存储、接收、发射功能的电子工具。考生进入考场考试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否则将视同。
(五)同一考试时间段,考生只能参加一门课程的考试,每次考试考生最多可以报考四门课程。
(六)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成绩在自考系统中的使用:
根据全国考委办函[2004]148号文件规定:
1.NCRE课程暂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部分专科课程进行衔接。
2.凡获得NCRE一级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和实践课程(课程代码:00018、00019)或者计
算机应用技术和实践课程(课程代码:02316、02317)。
3.凡获得NCRE二级C语言程序设计(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和实践
课程(课程代码:00342、00343)。
4.凡获得NCRE三级PC技术(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和实践课程(课
程代码:02319、02320)或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和实践课程(课程代码:02277、02278)。
(七)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在自考系统中的使用: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参加PETS二级或PETS三级考试,笔试合格者的成绩可直接替代自考有关专业大专或本科公共英语〈即英语(一)(课程代码:00012)、英语(二)(课程代码:00015)〉的考试成绩,并可获得相应的学分(PETS二级替代专科英语(一)成绩,PETS三级替代本科英语(二)成绩,英语专业不能替代)。考生是否参加相应口试,则根据考生是否要求获得PETS等级证书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相关专业来定。
(八)汉语言文学本科专业的毕业论文答辩定于每年的5月和11月,分两次举行,考生可与云南师范大学文学院联系进行答辩事宜。英语本科的“口译与听力”,专科的“听力”、“口语”考试时间由云南师范大学外语学院安排,请考生与学校联系。
(九)已取得自考专业全部课程合格证书的考生,如该专业有实践、实习、设计、毕业论文等考核要求的,应及时和主考院校联系实习考核事宜,待取得合格成绩后,方可办理毕业证书。
(十)考生考试时间及临考复习假的占用问题,按原省自考委、人事厅、财政厅、教育厅一九八七年发文《关于对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给应考假、复习假和发放自学考试奖学金的规定》执行。
六、订购教材请与自考网教材部联系。
教材部地址:昆明市学府路61号,联系电话:0871-65128689、65168918。
七、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非在校生开考各专业考试计划(点击下载)。
八、学历及毕业生的使用待遇
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学历分为“专科“和”专升本“两种层次,应考者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其他教学实践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可以取得毕业证书。获得毕业证书者,国家承认其学历。毕业生的使用和待遇按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和云教自字(86)第10号《关于高等、中专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若干问题的通知》文件执行。
九、其他事项
(一)考生根据所报专业的开考课程,报考本次开考课程的一门或数门,并按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计划的有关规定参加考试。允许考生根据开考专业计划跨专业兼报同一代码、同课程名称、同学分的考试科目,但考生必须注意不同专业指定教材和考试大纲是否相同。
(二)报名考试费:根据云发改收费[2006]98号文批复,我省自学考试报名考试收费标准为每科32元(人民币)。
(三)考生须按《云南省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公告》规定流程进行报名,并特别注意报考部分专业和课程必备条件及报名确认点、考点设限情况。
(四)应考者的往返路费及食宿费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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