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下半年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简章

发布时间:2023-09-21 09:43:22   来源:自考网
辽宁自学考试考试时间为10月19-20日,考生可以通过辽宁自学考试网站进行报名。
报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报考对象是我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考报名办法
2019年下半年考试报名工作继续实行网上办理,考生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注册后可办理相关报考手续。
1.理论课报名
新生完成现场确认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理论课报名”,选择专业及报考课程,检查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只注册没有去现场确认的考生,注册无效。
老考生完成注册后,无需进行现场确认,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理论课报名”, 选择专业及报考课程,检查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完成课程报考。网上报考理论课的缴费,必须由考生个人完成,不接受集体支付。
2.实践课报名
考生完成注册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实践课报名”, 选择专业及报考课程,检查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完成实践课程报考。网上报考实践课的缴费,必须由考生个人完成,不接受集体支付。
考生应在所学专业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方可报考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毕业综合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管理试行办法》教考试〔1996〕3号)
凡是符合以下三个报考条件之一的老考生,可以到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提出报考申请并上交相关证明材料,可不通过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报考论文或毕业综合考试课程。
①报考停考本科专业的老考生,从停止接纳新生报名起的三年过渡期内,可以申报毕业论文。
②报考专业中除可以免考课程之外,其他课程已取得合格成绩(包括实践课程)的老考生,可以申报毕业论文。(包括报考本科二学历考生)
③报考专业计划有调整的老考生,包含符合顶替原则的所有课程都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可以申报毕业论文。
3.申请免考报名
考生完成注册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申请免考”, 选择专业及所要免考课程,并且填写免考所依据的材料信息,检查信息确认无误后保存提交。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地点递交免考材料原件并接受审核,通过初步审核的考生须重新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申请免考”进行网上缴费,完成申请免考的报名工作。申请课程免考的缴费,必须由考生个人完成,不接受集体支付。
4.申请毕业报名
考生完成注册后,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申请毕业”,考生本人必须亲自检查自己的信息(自然信息和成绩信息),确认无误后选择专业、选择主考院校,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自动根据考生所选专业的毕业条件,对考生的专业和合格课程进行筛选,同时对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在线验证前置学历,如不符合条件将终止考生申请。考生如对平台显示的成绩有疑义可携带成绩添加、修改依据在现场确认阶段到报名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现场申请,如遇其他原因的“申请失败”,考生按照网上提示方式,携带作为添加依据的相关材料原件到报名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说明具体情况,等待核实。网上申请毕业通过的考生,须在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提示的规定时间内,由考生本人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报名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后考生须重新登陆“申请毕业”进行网上缴费,完成毕业申请的报名工作。申请毕业的缴费,必须由考生个人完成,不接受集体支付。
(三)网上注册及报名时间安排
以下公布的时间为辽宁省招考办服务器开通时间,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具体工作时间安排以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公布为准,逾期不予办理。
1.老考生网上注册时间为2019年8月23日至8月29日(每天9时-22时)。老考生理论课报名时间为2019年8月23日至8月29日(每天9时-22时)。
2.新生网上注册时间为2019年8月30日至9月5日(每天9时-22时)。新生现场确认时间为2019年8月30日至9月5日。新生理论课报名时间为2019年8月30日至9月5日(每天9时-22时)。
3.实践环节报名时间为2019年8月23日至9月5日(每天9时-22时)。
4.网上报考支付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9日22时前。
5.考生网上注册、申请免考时间为2019年8月26日9时至9月1日17时,到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现场确认及报送免考材料的时间为2019年9月2日9时至9月11日17时,网上支付时间为2019年9月2日9时至9月12日17时,各市初审工作时间为2019年9月2日9时至9月19日17时,全省复审工作时间为2019年9月23日至10月2日,审定结果反馈时间为2019年10月8日9时至10月18日17时。
6.考生网上注册、毕业申请时间为 2019年12月3日9时至12月13日17时,现场确认时间为2019年12月10日9时至12月16日17时,网上支付时间为2019年12月10日9时至12月17日17时,各市初审工作时间为2019年12月10日9时至12月22日17时,省复审工作时间为2019年12月25日至2020年1月20日,毕业审定结果反馈时间为2020年1月23日9时至1月30日17时。
考试规定
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除携带2B铅笔、黑色字迹签字笔或钢笔、直尺、圆规、三角板和无封套橡皮等考试必需用品外,不要将其他非考试物品带入考场座位,非考试物品都应摆放在监考员指定位置。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迟到十五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三十分钟方可退场。除数学科目外,其他有特殊计算要求的考试科目可携带没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报考机电一体化工程、工业工程等有制图、绘图内容的专业的考生,参加专业课考试,可携带制图仪器和绘图工具。考生要将答题卡中“考生笔迹确认部分”相关内容按要求认真、完整地抄写在卡中规定区域内,如未按要求填写,该科考试成绩无效。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对于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2004年5月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18号发布,根据2012年1月5日《关于修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决定》修正)处理。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通知成绩
登分工作结束后,考生可自愿登陆自考网网站(网址:(点击自考网的左上角“地区导航”查找相关讯息))中的查询中心或关注微信公众号“辽宁省自考网”进行查询。考生对考试成绩如有疑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一周内,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当地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申请分数复核。
转考办理
1.网上申请转出的时间和要求
考生网上申请转出的时间为2019年8月12日至8月18日。考生可登陆自考网网站,在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上申请。
2.转出现场确认的时间和要求
考生办理转出现场确认的时间为2019年8月19日至8月23日,具体时间由各市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省招考办统一公布。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考籍所在地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办理现场确认手续,逾期不办理者视为放弃本次转考。
考生办理转出手续时须携带的证件:转往外省的考生,应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我省准考证、转入地准考证和我省成绩通知单;省内转出的考生,应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我省准考证和成绩通知单。
3.外省考生转入我省下半年确认的时间为2019年9月16日至9月20日。按照考试中心统一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外省考生转入将进行网上远程确认,具体操作说明请考生通过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 http://(点击自考网的左上角“地区导航”查找相关讯息))中的“温馨提示”里点击“辽宁省自学考试外省转入考生网上远程确认操作说明书”进行查看;2016年以前(不含2016年)申请转入我省的外省考生不能进行网上远程确认,须到辽宁省招考办进行现场确认。
下半年申请转入我省的外省考生逾期未进行网上远程确认,根据考试中心有关规定,我省将把相应的电子档案退至转出地;已经进行网上远程确认的考生,可在2019年12月1日后通过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确认自己的转入信息。2016年以前(不含2016年)申请转入我省的外省考生须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我省准考证、外省准考证在确认时间内到辽宁省招考办进行现场确认。
报考费用
考生报考理论课每科报名费45元(辽价函〔2015〕024号)。报考实践技能考核科目,每科报名费5元(辽价函〔2016〕36号)。实践环节考核费用,考核前主考学校按有关主管部门规定核收。办理申请免考和申请毕业的收费标准按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发布全省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辽财综〔2003〕478号)中确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即自考免考审定费为30元/生,自考毕业生审定费为50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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