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清远市延期举行2022年4月自学考试

发布时间:2022-04-20 09:17:10   来源:自考网
根据目前我市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并报广东省教育厅同意,我市原定于4月16-17日举行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到10月份举行。考生已缴纳的报考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考生无需提出退费申请。教育考试将适时公布10月自学考试的具体开考安排,考生需重新报考并缴费。已在停考过渡期的专业,停考过渡结束时间顺延半年。
参加“自考测评”有助于评估自身的学习进展,及时发现不足并调整复习策略,确保考试顺利通过。
因考试延期给广大考生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清远市招考办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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