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自学考试相关政策及最新消息汇总

发布时间:2023-09-27 09:56:22   来源:自考网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河北省自学考试相关政策及最新消息汇总,供考生们参考。希望可以帮助考生更好的了解关于自考国家的相关政策和规则。
河北省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实施细则
第一部分申请免考的条件
第一条国家承认,属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高等学校毕业的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以及获得国家级“等级证书”的考生,可按本规定免考部分课程,免考的课程门数不得超过现行所学专业考试计划规定课程门数的一半。
第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未获得我省电子考籍档案。
二、无法认定的学历证书或等级证书。
三、证书颁发时间距当次免考时间超过八年。
四、考查课免考非公共政治课。
五、免考现行专业考试计划中的加考课程。
六、免考现行专业考试计划中未开设课程。
自学考试报考公告
一、报考办法
1.注册
(1)新生须登录官网,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图像信息(近期、蓝底、免冠图像信息、JPG或JPEG格式、不能小于15K,高x宽为48x33mm,此图像信息将用于毕业证书上)。
填写成功后,须携带身份证件到所选报考点,现场审验身份证信息和采集指纹信息。审验通过的,经考生本人确认签字后,获取初始密码完成注册。未通过审验的,考生须网上修改所填信息,再次到报考点现场注册。
(2)未获取初始密码的在籍考生,须携带身份证件选择就近报考点,现场审验身份证信息和采集指纹信息,审验通过的,经考生本人确认签字后,获取初始密码完成注册。未通过审验的,考生须到市教育考试机构申请信息修改,本次不予注册。
(3)居民身份证无法读取信息(含临时身份证)的考生,须到市教育考试机构进行现场注册。
(4)初始密码须经考生本人修改后方可报考缴费。登录密码严禁向他人透露,因考生泄漏密码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报考缴费
(1)考生报考时,须慎重选择课程,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网上支付(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审批的现行标准执行)。支付成功后,报考课程不能修改,报考费一律不退。
(2)报考受限课程的考生,须先通过官网选择受限课程,然后在报考期间到所选的报考点进行资格审查,现场缴纳受限课程报考费,审查通过的由报考点代为网上支付。
二、注意事项
监所管理专业报考人员限定为监狱系统人民警察和职工,或有志于从事监狱工作的其他人员。
公安管理专业报考人员限定为公安民警(含铁路、交通、林业、民航公安民警)和武装警察。
考生申请毕业时注意事项
1.考生在申请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并办理毕业业务时,不收取任何费用,特此说明。
2.申请毕业业务必须考生本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3.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手续的视为放弃本次毕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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