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20年4月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发布时间:2023-07-14 09:44:42   来源:自考网
山东自学考试每年组织两次考试,考试时间分为4月份和10月份,由全国统一进行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介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Self-taught higher education examinations),简称自学考试、自考,它有大自考(社会型考生)和小自考(应用型考生)两种类别。
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创立,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考生主要有两种学习方式,一是在高等院校举办的助学点学习或进入本校进行全日制学习(学生采用这种学习方式称为应用型考生),二是在社会举办的助学单位学习或自学(用这种学习方式的学生称为社会型考生)。
一、开考专业、科目和考试时间:详见附表
二、报考对象和报考手续:
1、 报考对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符合报考专业的报名条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开考的专业由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按有关规定执行。限制报考专业和证书专业的报考条件详见科目一览表的主考院校栏。护理学、公安管理学、中药学、药学等委托开考专业,按照开考文件的要求严格限行业在职人员报考。
2、 报考自考本科专业的考生毕业时须提交经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3、 报考手续:考生登陆山东省教育自考网,填写考生个人信息,选择报考专业和报考科目,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45元/科)。
4、 考生考试期间19个专业以及3个教育类专业,上述22个专业自2018年12月1日起停止接收新考生注册,老考生仍可按照报考简章报考。2021年4月组织最后一次理论考试,2021年上半年组织最后一次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以后不再安排考试。2021年7月1日起停止办理以上专业的毕业证书。
七、山东省自学考试教材征订网址:https://www.sdzkbook.com/。
山东自学考试2020年4月考试专业科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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