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自学考试相关政策及最新消息汇总

发布时间:2023-08-17 12:59:24   来源:自考网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山东省自学考试相关政策及最新消息汇总,供考生们参考。希望可以帮助考生更好的了解关于自考国家的相关政策和规则。
山东省自学考试考生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办法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违纪: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考生有以上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山东省自考免考政策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免考自考公共英语(一)
1、英语(专、本科)专业毕业生。
2、获得大学外语国家四级及以上合格证书。
3、有全国英语(PETS)等级二级及以上证书。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免考自考公共英语(二)
1、英语(专、本科)专业毕业生。
2、获得大学外语国家四级及以上合格证书。
3、具有全国英语(PETS)等级三级及以上证书。
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免考自考非计算机类专业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1、计算机应用、计算机信息(专、本科)专业毕业生。
2、具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
3、具有自学考试系统组织的“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NIT)”考试各模块之一的。
山东青岛自考毕业办理补充通知
一、各报名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12月1日前)将考生毕业材料上交市招考办自考处。要严格审核毕业材料并做好服务工作,对情况特殊考生要耐心解释,努力创建和谐工作氛围。
二、凡是需要办理本科毕业证书的考试,必须出具专科证书,没有专科证书的考生不予办理自考本科毕业证。
三、指导考生使用新卡填涂毕业生信息(旧卡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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