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19法考攻略——考试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9-05-29 21:31:20   来源:自考网为帮助考生正确理解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相关规定政策,确保报名及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司法部公告(第5号),现就考生在报名条件、学历条件、考试实施、放宽政策等方面应当注意把握的政策事项予以解读。
考试注意事项
问:2019年客观题考试实行分批次考试方式,不同批次的考试试卷有区别吗?
答:为进一步提高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服务管理水平,有效缓解考试机位资源不足问题,努力以最优越的条件、最优良的环境让考生安心参考,2019年客观题考试实行分两个批次考试方式,每一批次考试在题库中选取一套试卷,试题内容以《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考试时长、试题类型、题量、分值相同,试题难易度经严格规范测评保持平衡。
问:2019年客观题考试的应试人员怎样选择考试批次?
答:每名应试人员只参加其中一个批次考试。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按各考区机位数量和报考人数等随机确定应试人员考试批次,应试人员不可以自行选择考试批次,考试批次和时间在准考证上注明。
问: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方式有什么变化?
答: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计算机鼠标或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具体操作方法参考司法部网站发布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计算机化考试模拟答题系统。
应试人员使用计算机考试确有困难的,可在确认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时申请使用纸笔考试方式。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根据参加纸笔考试人员数量等情况集中设置纸笔考试考区考点考场,参加纸笔考试方式的,应试人员应当在答题纸上作答。
问:应试人员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在考试方式、语种选择等方面有哪些规定?
答:《公告》明确,应试人员可选择使用蒙古文、藏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朝鲜文五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选择使用五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应当使用同一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不得在主观题和客观题考试中分别使用不同种类的语言文字试卷。
选择使用五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客观题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方式,主观题考试实行纸笔考试方式。
问:报名人员如何修改本人报名信息?
答:报名人员在网上交费前发现填写的姓名、性别、民族、学历、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等信息有误的,可以修改报名信息。网上交费成功后,姓名、身份、学历及报名地等主要信息不可以修改,确有错误需要修改的需与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联系。
2018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报名确认参加2019年主观题考试时,可以修改毕业证书、申请变更享受放宽政策信息。
问: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答:应试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规则》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点考场纪律,自觉维护考点考场秩序,诚信参考。
? ?1.考试前,考生应提前熟悉考点交通路线,掌握当日气象预报,并预留路途时间提前4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30分钟后应试人员不得进入考点考场,所有考点均不提供停车位。
? ?2.提前准备和检查考试必须携带的用品,如身份证、准考证、黑色钢笔、黑色水笔及2B铅笔等必须物品。除主观题纸笔化考试由司法行政机关为应试人员统一配发的法律法规外,严禁将其它考试复习资料、纸张、涂改液、手机、通讯设备、智能穿戴设备、带有液晶屏幕的电子设备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带入考场,凡携带违禁物品进入考场按照违纪处理。
? ?3.因考生进入考点考场全面实行考务安全管理(人像识别比对),要求考生应提前40分钟到达考点并预留进场拍照时间,再次提醒:上传电子照片必须要规范,因个人原因上传照片不符合规范要求,经人像识别比对存疑人员可能对进入考场造成影响。进入考场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准考证,并按照要求签到,按照准考证指定的考场序号、座位号入座,将随身携带的包裹等物品放在监考人员指定位置,将准考证、身份证统一放在课桌左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检查。
? ?4.考生参加客观题及主观题计算机考试时须确认所用机位,按照提示要求登陆计算机化考试系统并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和《操作指南》。参加主观题纸笔考试时,领取试卷后需检查试卷是否存在缺页、重页或模糊不清,发现问题请举手示意。开考指令发出后应在30分钟内按照试卷提示,准确填写相关信息。
? ?5.考试期间,应试人员必须自觉接受监考人员的身份信息核验,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东张西望、不得偷看、传递或抄袭他人答卷、不得利用无线电通讯设备进行内外串通作弊、不得大声喧哗影响其他应试人员考试。
? ?6.考试结束前60分钟内应试人员可交卷离开考场,主观题纸笔考应试人员不得将试卷及配发的法律法规带出考场;考试结束指令发出后应立刻停止答题,并将试卷反扣在课桌上,等待监考人员确认回收后方可离开考场。
? ?7.考试过程中应当仔细阅读计算机或纸质试卷上的相关提示和答题要求后再进行答题,并在规定答题区域内填写答题。答题时要注意卷面清洁,防止污损试卷造成不必要的后果。因应试人员个人原因造成试卷污损责任自负,原则上不得使用备用卷。
? ?8.按照考场纪律规定,考试答案不得抄袭带出考场,如果确因身体不适等特殊原因申请暂离考场,必须经监考人员同意后,原则上在考点考务工作办公室休息,直至考试结束前60分钟内方可离开考点。
? ?9.诚信参考、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舞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向应试人员所在单位通报,与个人诚信信息挂钩;涉嫌违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
问:司法行政机关是否举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辅导班?
答:司法部已发布《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作为应试人员复习备考依据。按照司法部规定,为体现公平公正,司法行政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组织进行考前培训辅导。
问:报名人员毕业证书遗失或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码需提交哪些证明?
答:报名人员学历证书遗失的,经教育行政部门补办毕业证明书。学历证书上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发生变更或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需由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或毕业院校出具相关证明。考试结束后,如考试成绩合格,在现场审核法律职业资格时必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问:审核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证书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当按照司法部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审核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方式,分为网上申请和现场审核两个阶段进行。具体申请时间、地点和要求,待考试成绩公布后,由上海市司法局在上海司法行政网通知公告栏中发布通知,应试人员可按照通知要求和规定时间在司法部指定网站进行网上申请,并到指定地点办理现场审核。凡未按规定时间申请或办理现场审核授予的,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当在2020年7月31日前,按照司法部规定时间和要求,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时间、地点和要求,由上海市司法局另行公告。
法律职业资格审核授予时,必须提交与报名承诺信息相符合的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凡提供虚假、不实信息或证明材料骗取报名的,一经查实,视为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当年考试成绩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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