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英语(二)》的同学不得不看的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9-06-08 22:17:44   来源:自考网各校根据省学位办取消学位英语统一考试的通知,结合各学校实际情况,决定将由自考《英语(二)》课程考试代替学位英语考试。
小编整理出来了自考《英语(二)》的报名时间以及相关注意事项,想要报名的同学看过来了。
一
时间安排
1.考试时间
自考《英语(二)》每年考试两次,分别是四月份第三个周末和十月份第三个周末。
2.报名时间
上半年:1月5日-10日 8:00-22:00
下半年:6月10日—15日,每天8:00—22:00
3.现场审验注册
上半年:1月5日-10日,每天8:30-11:30,14:00-17:00
下半年:6月10日—15日,每天8:30—11:3014:00—17:30
4.准考证打印时间
考前一周
5.成绩查询时间
5月中旬 11月中旬
二
报名条件
需申请学位的各位专升本学员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已公布停考的专业,仅限在籍考生按有关文件规定报考。
3.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考
三
报名流程
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自考信息系统,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按照要求报名考试。
注意事项:报名、注册时一定要先任选一个专业再报考英语(二)课程。
参加学校指定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课程考试,学生可按如下操作:
1、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自考信息系统,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符合要求的图像信息。填写成功后,携带身份证件到所选报考点进行现场审验(比对身份证信息和采集指纹信息)。
审验通过的,经学生本人确认签字后,获取初始密码完成注册。未通过审验的,考生须网上修改所填信息,再次到报考点现场注册。
(未获取初始密码的在籍考生,须携带身份证件选择就近报考点进行现场审验。审验通过的,经考生本人确认签字后,获取初始密码完成注册。未通过审验的,考生须到市教育考试机构申请信息修改,本次不予注册)
2、初始密码须经考生本人修改后方可报考缴费。登录密码严禁向他人透露,因考生泄漏密码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提前办理相关银行卡并开通网上银行业务。学生按当次《报考简章》公布的课程考试安排,任选一专业后选择英语(二)课程考试,并选定考区。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支付。支付成功后,报考费一律不退。
4、学生可在考前一周内登录自考信息系统下载打印《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知单》。考试全部安排在标准化电子考场。学生凭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入场考试。
5、学生可于2019年5月18日17:00后登录自考信息系统查询考试成绩。成绩合格(60分及以上)者,截图打印并将准考证复印件及登录查询密码报学校备查。
四
注意事项
1.自2019年起,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理论课考试每次正式报考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考。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条规定:
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报考监所管理和公安管理专业的考生须符合如下条件:
监所管理专业报考人员限定为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和职工,或有志于从事监狱、劳教工作的其他人员。
公安管理专业报考人员限定为公安民警(含铁路、交通、林业、民航公安民警)、武装警察。
凡不符合以上条件而报考导致无法毕业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4.冶金工程(专科)、人力资源管理(专科)、机车车辆(专科)、城镇经济与管理(专科)、采购与供应管理(独立本科段)、销售管理(独立本科段)、汉语言文学教育(独立本科段)、英语教育(独立本科段)8个专业已发文停考。
自2018年下半年起不再接受新生(含非停考专业在籍考生)报考,颁发毕业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请有关考生合理安排考试,以免影响毕业。详见自考信息系统“ 最新通知公告 ”。
5.公共关系(独立本科段)、美术教育(独立本科段)和历史教育(独立本科段)专业从2019年下半年开始实施停考,不再接受新生(含非停考专业在籍考生)报考。
颁发毕业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底。请有关考生合理安排考试,以免影响毕业。详见自考信息系统“ 最新通知公告 ”。
6.从2020年11月的实践性环节报名开始,人力资源管理(独立本科段)专业的主考学校由北京交通大学调整为河北大学,行政管理(专科)和行政管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的主考学校由河北大学调整为河北经贸大学。
申请从调整前主考学校毕业的在籍考生,需在2020年底前取得专业考试计划要求的课程合格成绩并办理毕业。详见自考信息系统“最新通知公告”。
推荐文章
-
自考专升本报名条件包括哪些?
2024-06-04  阅读:1122 -
自考专升本必须在本省吗?哪个专业可以当老师?
2024-06-03  阅读:1049 -
自考有挂科的还可以毕业吗?
2024-06-03  阅读:1016 -
自考专升本需要哪些费用?
2024-06-03  阅读:1159
自考网版权所有 2024 粤ICP备160655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