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是一个过程,众多考生都享受的过程,但是事实上,被真正看重的是结果,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毕业证书,那么,当你所有的科目都考完通过的时候,要怎么申请毕业呢,今天我们就来聊聊自考毕业申请条件及其流程。]
一、自学考试采用施考分科、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分课程进行考试,课程考试合格者按规定计算学分。不及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课程的考试。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实践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二、自学考试的毕业申请时间上半年为6月15~20日,下半年为12月15~20日。申请上半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5月1日前办理合并准考证号、转考、免考、考籍数据更正手续;申请下半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11月1日前办理合并准考证号、转考、免考、考籍数据更正手续。逾期办理者,不能申请本次毕业。
三、办理本科毕业申请的考生,请提前办理前学历的学历鉴定,以便在申请毕业时同时提交。申请上半年本科毕业的应届专科毕业生,可延迟至8月5日前提交学历鉴定。按规定可延迟提交学历鉴定的,由考生自行复印鉴定证明,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准考证号、所属地市、毕业专业等信息,将复印件寄往省考办。
四、申请办理行政管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提供其专科成绩单。
五、申请办理护理学(专科、独立本科段)、中医护理学(专科)、社区护理学(专科、独立本科段)、药学(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按专业要求提供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