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山西省长治市黎城县成人自考免考办理条件

发布时间:2019-11-14 23:22:47   来源:自考网
一、网上报考须知
一、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通过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网站的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逾期不予补报。考生选择报考专业时,必须认真阅读专业报考要求,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如公安、监所、护理等专业),考生须符合有关专业报名条件(详见专业报考要求)。
三、所有考生报考时必须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等有关政策法规。遵守报名考试的有关规定和纪律。
四、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国家教育考试前要求考生填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及有关要求的通知》的规定,为维护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公平、公正,加强对考生遵守考试纪律的教育,强化考生的自律意识和诚实守信意识,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考生报名参加考试必须认真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内容,承诺后方可参加自学考试。
五、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年4月、10月举行两次。2020年4月份自学考试的网上报名时间为2月20日至28日,现场确认时间为3月3日至7日;10月份自学考试的网上报名时间为8月10日至19日,现场确认时间为8月22日至26日(时间如有变动,以发布的报名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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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工作流程
(一)考生登录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网站,认真阅读《报考须知》、《考生须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网上报名报考流程》等内容,信守《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后,方可报名参加自学考试。
(二)首次报名的考生报名时要认真填写姓名、性别、身份证件号等基本信息,选择本次考试报考课程,选择唯一报名确认点,按照要求填写完成后,进行确认提交,系统自动给定网报序号,考生须牢记此号,以便于在报名期间进行错误信息的修改。最终确认无误后,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山西省XX年X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确认表》,根据此表在规定时间内到确认现场交费、照相、最终确认。
非首次报名的考生根据准考证号、身份证件号登录报名系统,个人信息可更改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填报报考课程,选择唯一报名确认点,在最终确认无误后,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山西省XX年X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确认表》,根据此表在规定时间内到确认现场交费和最终确认。
(三)考生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持《山西省XX年X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确认表》到自行选择的确认点进行交费(报名考试费用为35元/科次)、照相(非首次报名考生不需要照相)、最终确认,确认点工作人员在《网上报名考生信息确认表》的签字栏内签字并加盖确认点骑缝章,并将回执裁下交给考生,考生须妥善保管回执。
(四)考生于考试前一周内必须上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的内容有考试时间、考试课程、考试地点、考场号等信息,考生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件进入考场。
三、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行课程管理模式,考生持一个准考证可报考所有开考专业中的任意一至四门课程,同时规定,一个考生首次报名后,只能有一个准考证号,在报名地区参加自学考试。因工作调动、学校毕业等原因,需要在本省跨市变动考试地点的考生,需要到当地自考部门办理省内转考手续,无需更换准考证(详见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程序及规定)。
四、在最终确认提交后,若考生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等)错误,须及时进行修改。首次报名考生可在网报时间内,自行在报名系统上修改错误信息后再现场确认,否则将不予确认;非首次报名考生须及时下载《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基本信息修改申请表》,填写相关内容,修改错误信息,在报名现场确认期间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户口本、身份证件、准考证等)的原件、复印件,到所在县(区)自考部门提出申请,经省招考中心自考处审批同意后予以修改,修改后的考生基本信息不得再次修改。
遗忘准考证号的考生可到县(市、区)自考部门根据身份证件号查询。
五、为维护自学考试的公平公正,根据教试中心函〔2015〕127号规定从2016年起“在每场考试过程中,现场采集考生笔迹信息。笔迹信息采集内容包括:准考证号、课程代码、课程名称、考生笔迹确认部分(包含填写说明、不少于50字的抄写文字、考生签名及日期等)。”三、自考成绩和毕业证书查询
(一)当次考试成绩查询
1、网上查询。
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在首页的考生登录→­自学考试考生网上服务平台→自学考试→山西省XXXX年XX月自学考试成绩查询输入本人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及系统随机生成的验证码,然后点击“确定”按钮即可查询到个人本次考试的成绩情况,点击“打印”按钮可打印相应信息。查询时,请使用IE6.0或更高版本的浏览器,显示器分辨率至少为1024×768。
2、考生到所在市的县(市、区)自考部门查询。
(二)考生查询2001年以后的历次合格成绩可采用网上查询办法,具体方法如(一)第1条所述。
(三)2002年以后的毕业生,可按毕业证背面提供的网址进行查询。
(四)2002年之前的毕业生,本人(单位人事部门工作人员须持介绍信)可于每周四下午(节假日除外)持毕业证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到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太原市晋源区集阜北街9号,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辅楼一层)查询,各项信息无误后,自考处出具“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含学历文凭)毕业生查询结果”证明。其他人员查询须持被查询人书写的《授权委托书》。
(五)遗失自考档案(即毕业生审批登记表)的考生可联系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服务站进行复印。电话:0351-4188692。
四、如何办理毕业手续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请办理毕业相关手续。
(一)学完本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二)完成该专业所规定的实习、实验、论文答辩(设计)或其它实践性环节的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
(三)政治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在职人员由考生所在单位负责审核鉴定,非在职人员由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鉴定,写出评语,加盖公章。
(四)申请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须取得专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证须为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且可在“学信网”上查询到。申报的本科毕业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须与专科毕业信息一致。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申请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查询不到本人专科毕业信息,请尽快在网上自行申请办理或到毕业学校所在地省级认证机构办理专科学历认证,以避免影响本科学历的认证及使用。
山西省学历认证机构: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学历认证部。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坞城南路与龙城大街交叉口东北角山西政务服务中心内。
(五)申办程序
1、考生上网打印2001年以后的《历次考试合格成绩单》
2、考生在每年的6月和12月上旬,持身份证件、合格课程成绩单(2002年以前的《课程合格证》)、实践课考核卡等到所在县(市、区)自考部门申请办理毕业证书,经县(市、区)自考部门初审符合条件者,可领取《毕业生审批登记表》。
3、考生需使用蓝色或黑色签字笔工整填写表中相关内容,通过思想品德鉴定后,连同《实践性考核卡》《合格课程成绩单》(《课程合格证》),一并交县(市、区)自考办。
4、办理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须交验专科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申请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毕业审查每年举行两次,分别于每年的6月中下旬和12月中下旬进行。毕业时间分别为每年的6月30日和12月30日。
(六)考生若丢失毕业证书,只能申请补办毕业证明书。
丢失证书的毕业生可于每年的6月或12月上旬,持“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查询结果”到所在县(市、区)自考部门申请办理毕业证明书。经县(市、区)自考部门审查符合条件者,可领取《毕业证明书审批表》,考生如实填写并加盖原单位公章后交县(市、区)自考部门。
毕业证明书于每年的6月中下旬和12月中下旬办理。
笔迹信息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取得笔试课程合格成绩对应的笔迹信息须记入考生考籍档案。在对考生进行毕业审定时,考生笔迹信息的比对将作为毕业审核的重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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