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份武汉纺织大学自考网络助学课程综合测试安排
发布时间:2021-10-08 09:13:18   来源:自考网
根据武汉纺织大学发布的关于2021年10月份网络助学课程综合测试工作安排,大家可以了解到本次网络助学课程综合测试考试的一些具体安排,下面一起看下。
为确保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课程综合测试安全、平稳、顺利进行,2021年10月网络助学课程综合测试时间窗口与省自学考试统考时间重合,有关领导机构、工作安排打通、统筹安排。并就其中需要具体明确的环节安排如下:
一、考试安排
1.测试对象
已经报名参加本次网络学习的考生。
2.测试地点
武汉纺织大学南湖校区公共机房(西配楼五楼,从南湖校区南一门进入)
3.测试时间
2021年10月14日15:00—21:00
2021年10月15日8:30—21:00
4.测试流程
考前登录武汉纺织大学自考网络助学平台,下载、填写、打印《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注册学习报名表》,并将身份证复印件按要求粘贴在表中。
考生本人执身份证原件、上述报名表,验明身份后入场考试。
二、考试组织
1.报名组织
张娟周翔王波
面向考生及合作单位发出通知
2.命题组织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答复,由网络助学平台统一组织实施。
3.场地组织
机房借用张娟
路标、机房布置王波、于峰、技术人员
考生进场身份审核平台技术人员田浩
监考员王波田浩徐坚罗丽
蒋志伟刘汩江
巡视员潘文星丁谊
4.考试实施
技术支持网络平台
考试材料、设备张娟、王波讯网平台
考试编排周翔
(考试材料、设备包含:考场安排表、考生签到花名册、《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注册学习报名表》空白表、身份证识别仪、打印机、电脑、插线板等)
5.考务人员工作职责
(1)巡视人员职责
对考场秩序,考务工作实施进行监管;
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偶发事件,及时向上级汇报。
(2)监考人员职责
统筹、负责考场的各项工作;
检查考场考前布置情况,对缺少或遗漏的与相关人员联系、改正完善;
负责考生签到、收集《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注册学习报名表》;
维持考场秩序,告知考生将个人物品存放在机位下面,桌面不得放置物品,考试过程中不得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各项要求,对违纪违规学生予以教育、处理;
负责草稿纸等考试用品发放、回收工作;
统计实、缺考情况及违纪舞弊情况,每场考试完毕后及时汇报;
(3)技术人员职责
搭建考试环境;
提供考试期间的网络、机房、设备支撑;
三、成绩上报
1.评分组织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答复,由网络助学平台统一组织实施。
2.材料组织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答复,由网络助学平台提供网络测试成绩上报的支撑材料;
3.成绩上报
根据网络助学平台提供的信息,进行成绩审核周翔、王波
网络助学课程成绩公示周翔
网络助学课程成绩上报周翔
本次综合测试材料建档归档(成绩上报起一个月内)
周翔、王波
为确保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课程综合测试安全、平稳、顺利进行,2021年10月网络助学课程综合测试时间窗口与省自学考试统考时间重合,有关领导机构、工作安排打通、统筹安排。并就其中需要具体明确的环节安排如下:
一、考试安排
1.测试对象
已经报名参加本次网络学习的考生。
2.测试地点
武汉纺织大学南湖校区公共机房(西配楼五楼,从南湖校区南一门进入)
3.测试时间
2021年10月14日15:00—21:00
2021年10月15日8:30—21:00
4.测试流程
考前登录武汉纺织大学自考网络助学平台,下载、填写、打印《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注册学习报名表》,并将身份证复印件按要求粘贴在表中。
考生本人执身份证原件、上述报名表,验明身份后入场考试。
二、考试组织
1.报名组织
张娟周翔王波
面向考生及合作单位发出通知
2.命题组织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答复,由网络助学平台统一组织实施。
3.场地组织
机房借用张娟
路标、机房布置王波、于峰、技术人员
考生进场身份审核平台技术人员田浩
监考员王波田浩徐坚罗丽
蒋志伟刘汩江
巡视员潘文星丁谊
4.考试实施
技术支持网络平台
考试材料、设备张娟、王波讯网平台
考试编排周翔
(考试材料、设备包含:考场安排表、考生签到花名册、《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注册学习报名表》空白表、身份证识别仪、打印机、电脑、插线板等)
5.考务人员工作职责
(1)巡视人员职责
对考场秩序,考务工作实施进行监管;
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偶发事件,及时向上级汇报。
(2)监考人员职责
统筹、负责考场的各项工作;
检查考场考前布置情况,对缺少或遗漏的与相关人员联系、改正完善;
负责考生签到、收集《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注册学习报名表》;
维持考场秩序,告知考生将个人物品存放在机位下面,桌面不得放置物品,考试过程中不得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各项要求,对违纪违规学生予以教育、处理;
负责草稿纸等考试用品发放、回收工作;
统计实、缺考情况及违纪舞弊情况,每场考试完毕后及时汇报;
(3)技术人员职责
搭建考试环境;
提供考试期间的网络、机房、设备支撑;
三、成绩上报
1.评分组织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答复,由网络助学平台统一组织实施。
2.材料组织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答复,由网络助学平台提供网络测试成绩上报的支撑材料;
3.成绩上报
根据网络助学平台提供的信息,进行成绩审核周翔、王波
网络助学课程成绩公示周翔
网络助学课程成绩上报周翔
本次综合测试材料建档归档(成绩上报起一个月内)
周翔、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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