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09年10月自考报名时间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2 23:19:25   来源:自考365
我市将于2009年2月28日至3月5日进行2009年10月自学考试报名。
一、报名地点
宁波市老三区首考生(新生)报名在市自考办内(永丰路19号),鄞州户籍的新老考生请持《户口簿》到鄞州区自考办内报名,象山县新考生报名在当地自考办。市老三区续考生(老生)及其他各县(市)、区考生自考报名地点均设在交通银行,详细地址见自考报名网点一览表,续考生也可通过拨打电话报名热线16866001或上网报名,也可通过交行设置的自助通设备自助报名。其中公安管理专业(专、本)考生报名统一由当地公安局办理。护理(专、本)首考生报名条件详见报考简章。计算机网络(本)考生报名统一由宁波大红鹰职业专修学院教务处(高桥芦港,电话88046819)办理。参加人事局专业证书继续教育的考生,由当地人事局办理报名,宁波市区由市人事局培训中心(柳汀街557号人才大厦6楼,电话:87117114)办理。
二、报考条件
部分专业对报考条件、报考程序有特殊限制外,其余专业均面向社会开考,凡有志于学习专业知识、为祖国建设效力的公民均可报考。对报考对象、报考程序限制的专业及限制规定详见报考简章,考生个人或社会助学单位违反限制规定报考,分别由考生本人或办理集体报名的助学单位承担责任。
三、报名手续
首考生凭身份证(军人凭军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二吋浅蓝色背景证件照壹张报名,并详实填写浙江省自学考试登记表(兼交行借记卡申请表)。续考生凭《准考证》(即交行借记卡)报名,并详实填写浙江省自学考试课程报考卡(采用电话报名、网上报名的续考生不再填写报考卡,按电话语音提示或网页提示进行操作即可)。
四、报名日期
2009年2月28日—3月5日,各县(市)、区报名日期与市区同步。自2月20日起同时开通电话报名和网上报名
续考生报名前必须在交行借记卡(即准考证)内存足资金,报考费和教材款均以此卡结算。本次报名不再进行补报、改报,欲购教材者必须在报名时预订(部分委托开考专业的教材除外),未预订者不再供应教材。

报名网点
地 址

市老三区首考生(新生)宁波市自考办永丰路19号
(老生)
市老三区续考生
交行营业部中山东路55号
大河支行中山东路336号
西门支行翠柏路17号
江北支行人民路138-144号
鄞州鄞州支行甬港南路83号
镇海镇海支行城河西路28号
北仑北仑支行明州路245号
象山(新考生)象山县自考办象山县教育园区教育局考试中心
象山(老考生)象山支行象山县丹城天安路162号
宁海宁海支行中山东路8号
奉化奉化支行南山路81号
慈溪慈溪支行孙塘南路265号
余姚余姚支行南雷路31号

注:石化网点不再接纳新老考生,不再开考,请考生就近去镇海、北仑报名。需报实践环节的老考生请在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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