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和田地区2021年10月自考报名时间:8月16日至20日

发布时间:2021-03-23 08:51:01   来源:自考网
【导语】自考网自学考试频道根据新疆招生网公布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1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了解到,新疆和田地区2021年下半年自考报名时间已公布,安排在8月16日至20日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具体如下:
点击进入:2021年10月新疆自考报名入口
2021年10月新疆自考报名时间为8月16日至20日,届时,考生可登陆新疆自考在线或者点击链接查看网上报名报考流程并办理报名报考手续。
2021年10月新疆自考报名办法及相关规定
(一)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新疆招生网查看网上报名报考流程并办理报名报考手续。
(二)考生可同时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开考的各专业课程,本科毕业手续须在获得专科毕业证半年之后办理。
(三)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的考生,须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髙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的规定,在报名报考时提交本人的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由各地、州、市自考办审核通过后,现场办理报名报考手续。
(四)报考“公安管理”专业的考生统一由各地、州、市公安和司法系统负责集体办理报名报考手续,报名考试费由各地、州、市公安、司法系统收取后交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
(五)报考“监所管理”专业的考生必须通过新疆司法警官学校办理集体报名报考手续,报名考试费由司法警官学校收取后交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
(六)因条件限制不能进行网上报名报考的考生,可到所在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由当地考办工作人员提供网上报名条件,并指导考生在网上报名报考。
(七)完成报名报考的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周登陆新疆招生网网站打印《准考证-座位通知单》。
(八)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自学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非字(2000)1468号)规定,考生报考每门课程须按现行标准(35元/科)交纳报名考试费。报名确认后因故未参加考试者,所交费用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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