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半年四川工商学院自考实践性环节考核要求
发布时间:2020-11-18 08:28:07   来源:自考网2021年上半年四川工商学院自考实践性环节考核要求
各承办单位、考生:
根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川教考院函〔2020〕3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1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考试)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答辩工作,促进自学考试规范化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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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报考
(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考生端报考网址考生登录本人帐号,提交实践课程考核或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答辩的报考申请。
(二)报考时间:2020年11月23日9:00至2020年12月4日。
(三)资格审核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1日17:00前。
各专业具体实践课程考核或毕业论文答辨方式、时间安排等,由各承办单位安排并通知。
二、报考资格
(一)实践性环节考核报考资格:考生所报考的实践性环节对应的理论课程已取得合格成绩。
(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答辩报考资格:考生所报考专业下的课程考试(含实践性环节考核)已按专业考试计划全部取得合格成绩。
三、工作要求
各承办单位应严格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管理试行办法》(教考试〔1996〕3号)、《关于印发〈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考委〔2006〕3号)、《四川工商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管理实施办法》文件的相关规定开展考核工作。
(一)各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毕业论文答辩及实践性环节考核工作,制定科学、完善的实施方案,落实专人牵头负责毕业论文答辩及实践性环节考核工作。
各承办单位是考核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在考核期间应做好服务咨询工作,确保答辨、考核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二)各承办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答辩的成绩评定工作,于2021年4月10日前完成实践课程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成绩上报。
四川工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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