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下半年广州大学自考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检测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21 13:59:37   来源:自考网
各助学单位、社会考生:
为加强广州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学生学术行为,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与水平。经研究决定,广州大学将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抄袭行为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测对象
欲申请学士学位未毕业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
二、检测方式和检测时间
学校使用同方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以下简称“检测系统”)进行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检测工作。
每位受检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有两次正式上传的权限。检测达标要求:1.文科专业毕业论文、理科专业计算机类毕业设计,文字复制比≤25%。2.理工科专业土木工程类、建筑类、工程管理类毕业设计,主要上传检测文字说明书部分,原则上,正文字数1000字以下的,文字复制比≤80%;正文字数1000字以上的,文字复制比≤75%。
第一次检测开放时间:10月11-15日,面向全体申请学士学位学生。
第二次检测开放时间:10月25-27日,面向第一次检测不达标学生。
三、认定标准及其处理
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检测结果是学生获得学士学位申报资格的重要评定标准。
凡是要求检测、但不上传毕业论文(设计)检测者,一律不能申请学士学位。凡是最终检测结果文字复制比不达标的毕业论文(设计),经学院认定为严重抄袭行为的作者、或发现在毕业论文(设计)抄袭行为检测工作中弄虚作假者,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一律评为“不及格”。
四、检测要求、工作进程
1.7月20日前,各助学点、社会考生登录奇大教育系统提交毕业论文(设计)检测申请(操作指南见附件1),符合条件者由自考办安排指导教师,并为受检学生及指导教师提供检测系统的账号、密码。
2.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必须上传经指导老师同意上传已定稿的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版(支持word文档格式)。学生上传毕业论文(设计)的操作方式及要求,按照“广州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检测--学生用户指南”执行(见附件2)。学生第二次上传的毕业论文(设计)必须是在教师指导下完成的第一次上传的毕业论文(设计)的修改稿。
3.指导教师要及时核查学生上传的材料是否为定稿的毕业论文(设计),并根据我办规定的认定标准,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给出“审阅意见”。指导教师核查和审阅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操作方式及要求,按照“广州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检测--教师用户指南”执行(见附件3)。指导教师要对自己指导学生上传的毕业论文(设计)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把关,并按照认定标准、检测结果的性质认定给出“审阅意见”。对学生第二次上传的毕业论文(设计),要进行两两比对,核实是否是在教师指导下完成的修改稿。保证学生缴交最终定稿的毕业论文(设计)与学生上传检测的毕业论文(设计)一致。
4.10月18日前,自考办根据检测结果和指导教师给出的“审阅意见”,汇总毕业论文(设计)抄袭行为检测中的问题及检测结果文字复制比不达标的学生名单,组织欲申请第二次检测的学生,并通知相关教师审核学生第二次上传的毕业论文(设计)。
5.10月30日前,自考办根据第二次检测结果,对疑似有抄袭行为的毕业论文(设计),组织专家进行认定和处理,必要时可通过检测系统进一步核查。确认无误后发布第一、二次检测结果达标名单。
五、其他
1.我校使用同方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以下简称“检测系统”)进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设计)检测,各助学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教育,保证毕业论文(设计)是学生本人思考与研究的成果,不弄虚作假,严禁出现毕业论文(设计)抄袭的现象。指导教师是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第一责任人,要对学生完成的毕业论文(设计)把关;而在重视把关毕业论文(设计)是学生独立思考完成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对毕业论文(设计)写作选题、内容、方法、结构等的指导、把关。对指导不到位、且所指导的学生剽窃、抄袭他人成果,造成恶劣影响的指导教师,将按照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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