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2021年上半年自考毕业证书申办说明

发布时间:2021-03-02 05:10:32   来源:自考网
一、申办时间、地点
申办时间:2021年5月24日至28日。
申办地点:各县市区自学考试办公室、各助学试点院校(详见附件1)。考生先领取《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复印无效)、档案袋,按要求规范填列,连同其他申报材料报送至申办地。
二、申办范围
(一)考完专业计划中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其他教学实践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必须持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符合毕业其他要求;
(二)在校生实践课程类考生毕业申报范围:注册期在2016年6月至2019年5月期间,考生到所在院校申报毕业;2016年5月之前注册的已满五年,须转入社会大自考办理毕业,考生到属地县市区自考办申报毕业。2019年5月之后注册的不满两年,不得办理毕业、转考、借考。
三、有关说明
1.试卷、登记表以及上报的附件材料中出现姓名“曾用名”的,需上交户口簿中户籍卡的复印件并加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专用章(注:打印件),且有一门(含)以上使用现用名的课程合格。
2.《毕业生登记表》填列的课程名称和顺序,必须与专业计划的课程名称和顺序一致,不得按考试时间排列,考试成绩与合格证(或查询成绩)一致并确保无误。
3.申办本科毕业证者须交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毕业证书丢失的,须由原毕业学校出具书面证明以及录取花名册、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等材料,均须加盖公章且由经手人签名)及学历认证材料。
申办本科毕业证者须提交学历认证材料,否则不予注册。①前置学历为2002年及2002年之后毕业的,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版),考生可以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即学信网,网址:/)办理。②前置学历为2002年之前毕业的,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学信网,选择“学历认证”,按要求填写并提交相关证明,010-61139123,申请需要一定时间,考生要提前申办。
4.同时申办自学考试专科和本科毕业的,不需要提供专科毕业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申请免考的考生,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①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②原毕业高等院校出具的原始成绩单复印件(应注明课程名称、学分、学时、考试成绩等),并加盖原毕业院校教务部门的公章;自学考试毕业的,应从本人的人事档案中复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并加盖本人所在单位主管人事部门的公章。
6.社会证书类免考须上交证书原件(如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证书、NIT证书、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社会职业类考试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
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不能用于免考英语课程。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证书、NIT、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丢失的必须到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证书科开具成绩证明。
7.外省、市转考考生须上交转考证明信,2016年以前外省转入的考生要在转考证明信上注明档案在山东省的收档号【可从“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网站上查询】。2016年以后(含2016年)转入我省考生不需要提供收档号和转考证明信,需要考生提供转入信息查询界面打印版。
8.毕业证书丢失的处理办法
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丢失的考生,应提供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开具的《毕业证明书》。具体办事流程咨询省考试院自考处考籍科0531-82598768或查询考试院官网的办事指南。
其他类毕业证书丢失的考生应提交原毕业院校教务处出具并加盖公章的《高等院校招生录取简明登记表》复印件、《毕业证明》、《原始成绩单》复印件。
考生上交的各类证书均需上交原件和复印件,并用铅笔在证书上方写明本次毕业的专业、准考证号、毕业序号。
9.毕业申报材料必须由考生本人按要求规范填写,不得错填、漏填,否则影响毕业。对不确定的事项,考生应咨询原报名所在县市区招考办或试点院校(原自考现场报名点或首次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的地点,详见附件1)。考生的联系电话必须准确、畅通,因考生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按时毕业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10.毕业证办理完成后,相关毕业证、《毕业生登记表》及考生上交的有关原始证件,由各县市区招考办、各有关试点院校另行通知考生领取。毕业生档案(毕业生登记表)必须交考生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并存入本人档案。
11.本科毕业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主考院校申请学士学位。考生可登录主考院校官方主页,查询各主考院校对考试成绩、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成绩、申请程序等具体的要求。
12.根据鲁价费函〔2015〕45号文件规定,毕业生审定费为50元/人。
附件:1.泰安市2021年上半年自考毕业申办一览表
2.《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说明与要求
3.《毕业生档案袋》填写说明与要求
4.关于自考本科毕业须提交前置学历认证报告的通知
5.自学考试专业调整表(专科)
6.自学考试专业调整表(本科)
附件1
泰安市2021年上半年自考毕业申办一览表
附件2
《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说明与要求
《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是自学考试毕业生的重要档案,必须由考生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黑色)填写,字体颜色一致,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不得他人代填。本表复印无效。
一、封面页的填写要求
1.毕业证书号的填写:本科填写6537+在《毕业生登记表》
上填的“准考证号”;专科填写6637+在《毕业生登记表》上填的“准考证号”。准考证号后保留一位空格,如准考证号为010209100001,若是专科填写为6637010209100001,若是本科填写为6537010209100001。注意准考证号必须与考生《毕业生登记表》封面上填列的号码一致。
2.姓名应与考生身份证、准考证、合格试卷上的姓名一致。
“准考证号”只填写一个在我市报考的常用的准考证号(准考证号以“09”开头,必须和采集毕业信息时所填写的准考证号一致)。身份证号应与考生当前使用的公民身份号码一致。
3.专业及主考院校名称应按照最新的山东省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填写全称,不得填写简称。专业名称后的括号内应注明
本科或专科。主考院校应填写考生参加论文答辩或实践实习的学校(《动画》专业必须为参加论文答辩的学校)。
4.填表日期:填表日期和考生自我鉴定日期应一致。上半年为5月25日,下半年为11月25日,单位意见栏和主管部门意见栏填写日期依次后延,以上日期均在5月30日(11月30日)前。
5.《毕业生登记表》封面页应整洁、规范,不得随意标注、粘贴无关信息。
二、个人信息页的填写要求
1.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应与考生身份证上的信息一致。
2.出生年月格式为“年、月”,例如1980年1月。
3.籍贯格式为“省、市(县),例如山东济南或山东章丘。
4.政治面貌可选择填写中共党员、共青团员、群众或其他。
5.婚否填写已婚或未婚。
6.前置学历为自考毕业前本人学历,可选择填写中专、高中、大学专科或大学本科等。
7.职务、职称按个人实际情况如实填写,没有的填无。
8.参加工作时间采用阿拉伯数字格式,例如2010年7月,
没有的填无。
9.华侨、港、澳、台籍否按个人实际情况填写是或否。
10.身体状况按个人实际情况填写良好或伤残等具体内容。
11.家庭地址应填写所居住的宿舍名称或住宅街道门牌号。
12.工作单位按个人实际情况填写所在单位的全称并写出单位的详细地址,没有的填无。
13.联系电话应填写考生所在单位或家庭的固定电话,没有的可填手机号码。
14.手机应填写考生近期使用的手机号码,确保能及时联系到考生,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5.考生照片说明及要求:考生必须自备毕业照片(纸质照片和电子版照片,同版),纸质照片(2寸)粘贴到《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上,电子版照片用于办理毕业证书。请考生按以下标准到专业的数码照相机构拍照并冲印,冲印的纸质照片与电子版照片必须使用同一版式的标准证件照片,确保与毕业证书的照片一致。电子版照片必须以考生姓名命名,同《毕业生登记表》一并报送。
照片标准: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宽和高不得小于212*282,即宽212像素、高282像素;不得大于480*640,即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并保证高宽比例协调(高大于宽);分辨率300dpi,照片大小30kb--45kb,不得大于50kb;照片背景颜色不要太深,应以“浅蓝色”为主,光线充足,亮度适中,考生相貌务必清晰、神态自然,不得化妆、头发遮挡面部或耳朵等;文件为jpg格式。
16.本人主要简历应从初中起,止于自考毕业。时间格式例
如“2005年9月-2007年7月”,各时间段要衔接,不得断档。
17.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应按个人情况如实填写,与
本人关系栏应填写“父子”、“母子”、“夫妻”等,不得填写称谓。
18.有何发明创造和著作应填写在参加自考过程中发表的著作或科研成果,没有的填无。
19.奖惩情况应填写在参加自考过程中受到的各类表彰或奖励等,没有的填无。
20.身份证复印件只选取带有姓名信息的一面。裁减合适后贴在规定的位置,不得超出边框。
三、自我鉴定页的填写要求
1.考生应总结自己在参加自学考试过程中的政治思想、工作、学习方面的经验、收获与成绩,对总体情况进行自我鉴定,字数不少于200字。不得语言空洞,随意摘抄无关内容。
2.所在单位意见由考生所在的单位、学校、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或村委会等进行填写,填写内容为“情况属实”,并加盖单位公章,不得加盖单位其他业务章。盖章单位要与考生所在单位一致,无单位的加盖考生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公章,也可以不盖章。(护理、公安管理、药学、中药学等限行业在职人员报考的专业,必须加盖所在单位章)
3.主管部门意见由所在单位的上一级部门来填写,填写内容为“同意”,并加盖公章。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必须是单位公章,不得加盖单位其他业务章。
4.考生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为同一单位的,该单位负责签署两项意见并盖章,不得空缺。
四、考试成绩页的填写要求
(一)考试成绩
1.考生应严格按照相应的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中的课程名称和顺序填写各科考试成绩,一科一格,中间不得留有空格,不得简写课程名称。含有实践技能的课程的理论课成绩填写在“考试成绩”栏,实践技能成绩填写在“实践技能成绩”栏。
①参加普通自考的毕业生,必须按照《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手册》中课程列表的名称和顺序填写“考试成绩”。
②参加学分制试点的护理学、市场营销、经济法学、教育管理等本科专业的毕业生,先填写必考核心课程,后填写学分选修课程。
③参加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的毕业生,必须按照《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试点专业考试计划》(2018年5月版)中课程列表的名称和顺序填写“考试成绩”。
④参加证书课程自考的工程管理(本科)、项目管理(本科)、会展管理(本科)、物流管理(本科)、采购与供应管理(本科)等专业的毕业生,必须按照《证书类自考专业考试计划》中课程列表的名称和顺序进行填写,其中的证书课程成绩栏填写“合格”,备注栏注明“免”。
⑤英语(专)的《听力》与《口语》和英语(本)的《口译与听力》必须填在下面的“实践技能成绩”栏,不要填在“考试成绩”栏。
⑥在申办毕业的专业规定之外多考的课程,不准填写。
2.年月应填写参加考试的时间(每年的1、4、7、10月),
格式为“年、月”,例如“2008年4月”。
3.成绩必须与考生所持的《课程合格证书》或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上查询的成绩一致,不得更改、不得空缺。
4.存在新旧计划课程对顶情况的,应在相应位置填写实际考过的课程名称及成绩,在备注栏注明“顶”;时间填写实考课程通过的时间。
5.用14学分课程顶替英语(二)的,在英语(二)的位置,逐格、顺序填写实际考过的课程名称与成绩,一科一格,在备注栏注明“顶”;时间填写实考课程通过的时间。
6.用各类证书免考英语或计算机课程的,在相应课程位置填写证书的名称,在成绩栏中填写合格,在备注栏注明“免”;时间填写取得证书的时间。
7.用外语、计算机类专科毕业证书免考英语或计算机课程的,应填写英语或计算机课程的名称,在成绩栏中填写合格,在备注栏注明“免”;时间填写取得毕业证书的时间。
8.护理学专业使用英语(二)对顶专业课的,日期填写英语(二)考试日期,课程名称填写专业课名称,成绩栏免填,备注中注明英语(二)顶。
9.其他符合山东省自学考试免考规定的情况,例如本科毕业生免考公共政治课、全日制高校或成人高校毕业生免考相关基础课或专业课、自考毕业生修第二专业免考部分专业课等,应填写专业计划中的课程名称,在成绩栏填写合格,在备注栏注明“免”。时间填写取得毕业证书的时间。
(二)实践技能成绩
1.考生填写考核通过的本专业的实践技能成绩,一科一格,中间不留空格。
2.年月格式例如“2009年上或2008年下”。课程名称按所参加自考类别的“自学考试专业计划”中的课程名称填写,成绩按实践技能成绩单上如实填写,无具体分数的填写合格,不得更改、不得空缺。
3.使用证书免考的且在考试成绩栏中已注明的实践技能课程,不再填写。
(三)毕业环节成绩
1.本科考生有论文答辩考核的应填写论文题目,有“临床考核”、“毕业设计”、“生产实习”的,应填写相关题目及简要内容。护理学(本)包括临床实习和毕业论文两项,成绩栏也须填两项,例如:实习78分,论文86分。
2.考试时间格式例如“2009年上或2008年下”。
3.毕业环节考核有具体分数的应填写分数,无分数的应填写考核等次(优秀、良好、及格)。
附件3
《毕业生档案袋》填写说明及要求
1.“市”填写泰安。
2.“准考证号”填写在我市报考的所有准考证号(以09开头)及老档案号。考生有多个准考证号的,以备注形式填列到档案袋上。
3.“毕业日期”填写2021年6月。
4.“专业”按照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最新专业名称填写,不得填写简称;考生要咨询属地自考办或所属院校,按照新专业名称申报毕业。
5.2016年之前有从外省、市、自治区转档的,必须在档案袋的右上角注明转档号,暂时查不到转档号的,应注明转出的省、市、自治区的名称及准考证号。
6.档案袋右上角用铅笔书写“材料报送单位”,如:泰山区或泰山护理职业学院等。
7.袋面表格中的项目按实际材料填写,必须与袋内材料完全一致。
附件4
关于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申请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前置学历认证报告的通知
据教育部的要求,前置学历电子注册在库考生(2002年及2002年之后毕业的),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样表见附件1),具体申请及使用方式见/xlcx/bgys.jsp
客服电话010-82199588。
前置学历电子注册未在库考生(2001年及2001年之前毕业的),需要进行学历认证,并获得《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样表见附件2)考生可到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办理认证(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38号柏彦大厦506室(北航北门向东200米),010-61139123),也可就近选择各省高等教育学历认证代理机构,办理学历认证(各代理机构详见/xlrz/201202/20120228/284945923.html)。
附件5
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表(专科)
特殊专业申报办法
附件6
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表(本科)
特殊专业申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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