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河北师范大学自考实践性环节考核安排

发布时间:2019-11-22 23:23:42   来源:自考网
一、报名
11月20—25日(每天8:00-22:00),考生需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点击“实践环节报考入口”进行网上报名。
注:1、报考实践课程的考核,考生须至少取得一门理论课程合格成绩,否则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无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成绩无效。
2、报考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考生,须取得本专业考试课程80%以上合格成绩。
二、缴费
1、缴费时间:11月20日8:00—26日12:00,先报名再支付费用。
2、两种缴费方式:
(1)登录河北建行缴费平台→录入缴费编号(准考证号)点击查询→勾选待支付课程,点击“去支付”→根据提示填写付款信息并支付→点击“支付完成”。再次输入缴费编号,点击已完成订单可查询已缴费订单。
(2)微信扫描二维码进入河北建行缴费平台,→录入缴费编号(准考证号)点击查询→勾选待支付课程,点击“去支付”→根据提示填写付款信息并支付→点击“支付完成”。再次输入缴费编号,点击已完成订单可查询已缴费订单。
三、考核时间
请点击下方链接查看:
2020年上半年河北师范大学自考实践性环节考核时间安排
四、部分课程考核说明
1、“艺术设计”“工业设计”专业实践课程:3月21日考试一天,3月22日上午考试半天。“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实践课程:3月21-22日考试两天。
考前五天考生登陆本网首页“实践考核”查询考场、座位号、考试地点等有关信息。本网首页“常用文件”中有课程考试大纲,考试时考生自带画笔等绘画工具,考场内不得相互转借。
2、“口译与听力”、“口语”、“听力”课程:3月22日(周日)上午考试,三门课程分时段考试,不冲突,考生可同时报考。考前五天考生登陆本网首页“实践考核”栏目查询考场、座位号、考试地点等有关信息,本网首页“常用文件”中有课程考试大纲。
3、“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论文(毕业综合考核):3月22日(周日)上午8:30—11:30考试。考前五天考生可登陆本网“实践考核”查询考场、座位号、考试地点等有关信息。
“汉语言文学”和”汉语言文学教育”专业的毕业论文以毕业综合考核的形式进行,不用撰写毕业论文及答辩,考生没有指导教师。考生须登陆本网首页“常用文件”下载辅导材料,结合教材进行自学,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考核形式为开卷考试,考生不准携带、使用与考试有关的复印材料、非正式出版印刷的小册子和手抄笔记等,只允许参考正式出版教材。
4、其它本科专业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1)导师查询:考生请于12月20日后登录本网首页“实践考核”,点击“导师查询”→输入“姓名”+“准考证号”→“提交”,抄录下导师信息,考生须及时与指导教师取得联系(注意避开教师休息时段)。
(2)毕业论文要求:毕业论文撰写依据“河北师范大学自考毕业论文写作规范”完成。文科毕业论文的字数要求在5000字左右,理科毕业论文的字数要求在3000字左右。论文写作要观点正确、结构完整、层次清楚、论据有理、论述充分,切忌抄袭和网上下载。
(3)毕业设计要求:艺术设计、工业设计两个专业的毕业设计,考生要按照毕业设计考核大纲要求设计作品,须撰写不少于800字的“设计说明”,此说明用于网上查重。
(4)毕业论文(设计)自查重工作:考生通过“维普论文检测系统个人版”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自查重工作。拟申报学士学位的,毕业论文(设计)文字复制比须控制在30%(含30%)以内,文字复制比在50%(含50%)以内方可参加论文答辩。考生须下载论文检测简洁报告,与毕业论文(设计)定稿一并提交。
(5)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考生需填写“论文内容提要”及以上栏目,字体选用5号宋体,A4纸打印一式两份,此表只能打印完整一页,多页无效。
(6)毕业论文(设计)的提交时间:初稿:2月10日前完成初稿,电子稿件发至指导教师邮箱,详情与指导教师联系。成稿:3月15—16日用EMS快递邮寄,具体邮寄地址和收件人请与指导教师联系。
(7)毕业论文答辩时间、地点:3月22日(周日)14:00开始答辩,考生当日到相关学院现场查看答辩顺序。
(8)考生需提交的材料:考生需邮寄的材料:毕业论文一式三份(毕业设计需提供作品一份,毕业设计说明三份)、维普论文检测报告(简洁报告)一份、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二份、论文(设计)原创性声明一份。
(9)毕业论文(设计)材料包
点击下载:
附件一:河北师范大学自考毕业论文写作规范
附件二:毕业论文封面
附件三:毕业设计说明封面
附件四:河北师范大学自学考试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
附件五:论文(设计)原创性声明
附件六:工业设计专业毕业设计考核大纲
附件七:艺术设计专业毕业设计考核大纲
五、成绩查询:5月18日17:00后,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查询考试(考核)成绩。
六、毕业申请
每年上半年7月1—6日,下半年11月20--25日,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毕业申请,选择就近的自考报名点交验材料即可。
七、学士学位申请
1、本科毕业后的第二年三月初提出申请,每年只办理一次,每年三月初本网公布有关学位申请的通知。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英语专业用第二外语)考试成绩”代替原来由省教育厅学位办统一组织的全省成人授予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成绩,须成绩合格(含免考成绩)。
3、所学专业主干课程平均成绩65分(含65分)以上,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综合考核)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
4、在历次自学考试中无作弊记录。
5、毕业论文(毕业设计)须通过维普论文检测系统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文字复制比超过30%,视为论文不合格,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6、交验的有关材料:学士学位评定表(现场填写)、毕业生鉴定表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蓝底小二寸照片2张。
7、提交电子信息,登录本网学士学位申报系统,录入个人相关信息,提交以电子照片(与上交的照片同版)和毕业论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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