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下半年绵阳师范学院自考本科学士学位申请条件
发布时间:2020-09-15 08:07:31   来源:自考网校内各专业主办二级学院、校外教学点: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转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川学位〔2019〕11号),及绵师院发〔2019〕49号《关于印发<绵阳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20年下半年成教本科毕业生(包括成人教育、自考、网络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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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授予学士学位的对象
1、成人教育本科毕业生。即经省级招生机构批准录入我校学习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
3、网络教育本科毕业生。即我校经教育部批准录入的网络教育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学士学位的基本条件
成教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应在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当年提出申请,最迟不得超过两年,并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完成成教本科阶段的课程学习,经考核成绩合格,且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其中,成人教育和网络教育本科毕业生,其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自考本科毕业生,其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计算总平均成绩的课程不含体育课、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以及其他毕业实践环节。
3、成教本科毕业生在取得学籍或考籍起,至申请学位前,学位外语成绩合格,主要途径有:
(1)非英语专业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举办的全国统考《英语(二)》成绩60分及以上者;英语专业参加第二外语课程考试,通过该课程考试后,视为学位外语成绩合格。
(2)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者。考点院校不是绵阳师范学院的,需同时提供考点院校出具的成绩证明。
4、成人教育和网络教育本科毕业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三门专业“主干课程”考试且通过。
5、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成绩合格。
三、成教本科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学士学位
1、在校修读期间严重违反学术诚信的或触犯刑法受到处罚者;
2、参加第三条第三点所列考试,有替考、作弊等考试违纪行为的;
3、超过申请学士学位规定年限者;
4、申请学士学位未获通过再次申请者;
5、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不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者。
四、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的个人申请材料
1、纸质材料:
(1)《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成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见附件1)1份,双面打印,共1页,表格中贴照片处需粘贴蓝色背景2寸彩照1张(长45mm,宽30mm),自考考生不填写主干课名称以及成绩;
(2)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3)学位外语考试合格的有效成绩凭证或其他认可的具有同等水平的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复印件1份;
(4)自考本科毕业生学籍表复印件1份;
以上复印件务必申请人本人确认签字,并注明“此材料真实有效”。
(5)蓝色背景2寸彩照2张(在照片背面务必写上申请人姓名),与申请表中照片一致,照片尺寸要求:长45mm,宽30mm,按照此尺寸要求自行裁剪,大小不合要求者不予采用。
2、电子版材料:
(1)《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成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word文档),文件名为:姓名.doc;
(2)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原件照片;
(3)学位外语考试合格的有效成绩凭证或其他认可的具有同等水平的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照片;
(4)自考本科毕业生学籍表原件照片。
(5)蓝色背景2寸彩照(JPG格式),照片文件名为:姓名.jpg。要求与申请表中纸质照片一致,照片规格为宽120、高160像素。
五、申请学士学位方式与时间
申请方式:因受疫情影响,申请的纸质材料采用邮寄方式邮寄到考生所在各专业主办二级学院或校外教学点负责老师处,电子版以附件形式发送到负责老师邮箱。成人教育毕业生申请材料邮寄到绵阳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科罗科长处
二级学院、校外教学点接收材料时间:2020年9月21日--23日。
六、材料报送
各专业主办二级学院、校外教学点负责老师按规定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在学生申请纸质材料上签字、盖章,填写汇总表(附件2)。将学生学位信息申请材料(纸质版按照准考证号由小到大顺序排序、电子版),以及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报送我校自考办樊老师处。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25日17:00。逾期未至者,视为自动放弃此次学位申请,责任自负。
七、授位时间
与2021年应届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同时授位。
八、注意事项
学位信息申请材料是学位申请、审核、证书打印、信息上报和学位认证的唯一重要依据,申请人、学院及校外教学点负责人需高度重视并为所报材料正确性和真实性负责,杜绝弄虚作假。我学院根据川学位办相关文件精神,按照校学位办的具体要求,对申请授位成教本科毕业生授位条件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将学位信息申请材料收集、整理、审核后交校学位办,过时将不再受理、补办。
学位授予是一项严肃工作,严禁任何人员在申请、审核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核实,即取消其申请学士学位资格,已取得学士学位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批准,撤销其学士学位。
附件:
绵阳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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