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下半年华东政法大学成人自考本科毕业生学位申请

发布时间:2020-09-28 08:17:55   来源:自考网
2020年下半年因疫情原因学位申请采取网上递交材料及网上缴费,不接受现场申请和缴费,请考生按照以下通知要求及时递交材料及交费,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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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时间
2020年9月26日—10月11日
二、申请学士学位条件
1.我校自考本科毕业并在取得毕业证书之日(以证书签发日期为准)起十二个月内申请。
2.毕业论文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含70分)。
3.法律专业须持我校自考准考证参加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自学考试英语(二)或日语(二)课程且成绩在70分及以上(含70分);金融管理专业须持我校自考准考证参加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自学考试英语(二)且成绩在70分及以上(含70分)。
三、申请学士学位所需材料及材料递交相关要求
1.《华东政法大学自考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报表》。考生须自行下载学位申请表(见附件一),完整填写并上传Word文档,无需手填,该表将作为考生归档材料,请考生仔细核对自己所填写的信息。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考生自行在学信网查询下载我校自考本科毕业证书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备案表上的“在线验证码”验证有效期须延至2020年12月30日以便核查),并上传学信网指定位置保存的该备案表的电子版。请考生注意是学历证书备案表而非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我校自考英语(二)及论文成绩。请考生查询博益网或上海招考热线,上传有该2门课程成绩的截图。
4.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请考生上传身份证件扫描件或拍照件。
5.填写并上传《学位信息登记表》(见附件二),该信息将用于考生学位信息上报及学位证书打印,请考生认证填写。
四、申请材料递交方式及格式要求
1.材料递交方式:请考生在9月26日—10月11日将学位申请材料以电子版的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自考办指定邮箱,请在规定时间内递交,逾期不再受理,我办也不再回复逾期邮件。邮箱设有自动回复,请考生注意查询。
2.邮件格式要求:申请材料电子版以一个附件形式发送,邮件主题和附件名称请注明“专业+考生姓名+准考证号+2020年下半年学位申请”。
五、缴费
照片制作费10元,全部实行网上缴费。请考生按照“2020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学位证书照片制作费网上缴费操作指南”(见附件三)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9月26日—10月11日,逾期不再受理(照片由学校统一印制,学生不须交照片)。
六、友情提示
1.考生须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凡考生因提供虚假材料信息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生请保持电话畅通,以便我办核查信息。
3.已申请毕业,因各种原因尚未领取毕业证书的考生,在填写学位申请表时,毕业证书号、毕业日期可查询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4.疫情防控期间,不接受学生进校现场申请,请考生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完成网上材料递交及缴费,逾期不再受理,我办也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材料递交及缴费方式,请广大考生理解和支持。
附件一学位申请表.doc
附件二学位信息登记表.xls
附件三2020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学位证书照片制作费网上缴费操作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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