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下半年汉江师范学院自考毕业考核工作
发布时间:2020-12-07 08:54:03   来源:自考网2020年下半年汉江师范学院自考毕业考核工作
根据省自考办和主考院校关于自学考试毕业考核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我校2020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考核工作将于12月-2021年4月进行。为了更好地组织完成毕业考核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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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答辩对象
1.自学考试学生属于专科2018级及以前的学生;
2.以往未参加毕业考核或考核成绩不合格学生;
3.其他年级由于外出实习需要答辩学生,需经学院报继续教育学院同意备案。
注意:以上对象必须交清自学考试学费才能参加答辩。
"2020年下半年毕业考核学生名单(供参考)"已放入自学考试钉盘中。请扫描(或者长按)下方的二维码,加入"汉江师院自学考试"团队,请在备注上写上自己的自考专业。下载并安装阿里巴巴旗下的移动办公软件"钉钉"App,安装完成后,在工作-继续教育-钉盘-企业盘-全员文件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自学考试可以查看。如果不能看到"汉江师院自学考试"团队,表示团队管理员暂时还未予以同意加入,请等待管理员审核通过后即可查看。
二、毕业考核方式
1.武汉大学自考(基础中文、英语、人力资源管理)学生,需要学生本人到武汉大学各学院报名参加论文答辩,考核的报名方式和时间请学生自己查看“武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上发布的毕业考核通知。
2.华中师范大学、湖北大学自考学生,毕业考核在我校进行,采用网上答辩的方式,参加教育学、学前教育专业答辩的学生加入。申请入群请填写姓名+论文答辩。根据报名参加答辩学生人数分成若干组,相关学院派出若干名答辩教师进行论文指导、现场答辩、评定打分、填写评审意见等环节考核。
三、时间安排及材料要求
1.撰写论文。相关学院安排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担任指导老师,指导学生按规定格式撰写毕业论文,在2021年1月下旬之前要完成论文,并填写好《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论文评审意见表》,答辩学生只填写《意见表》的首页和“论文内容摘要”一栏,其它栏目不填写,填好后交给班主任保管。
2.报送答辩方案。12月30日之前,各学院向继续教育学院报送答辩安排方案,内容应包含:答辩领导小组及教师名单、答辩时间、答辩形式、学生分组名单、答辩流程等内容。答辩方案的电子版和纸质(需加盖学院公章)一并上报继续教育学院。
3.公布答辩方案。通过QQ群等形式向报名参加答辩的学生公布答辩工作方案,继续教育学院将各学院方案汇总后,向华中师范大学、湖北大学自考办上报我校各专业答辩安排。
4.集中答辩。各学院按上报的答辩时间集中进行答辩,届时华中师范大学、湖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将派出教师到校巡视检查答辩情况。继续教育学院也将对答辩工作进行检查。
5.成绩上报。2021年3月1日前,各学院将《毕业生论文评审意见表》、答辩成绩记录单报送到继续教育学院。2021年4月初,我院会结合各学院上交的答辩学生名单向华中师范大学、湖北大学上报各类实践环节成绩(含毕业考核成绩)。
四、答辩纪律及注意事项
1.严禁代考和一切违规行为,如有发现将按相关规定严厉处罚。
2、未参加答辩考生以缺考处理,无论文成绩。
五、成绩报送
答辩工作完成后,请在一周内由各学院答辩老师在《汉江师范学院实践环节课程成绩记录单》上登分、签字(记录单附后),并完成《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评审意见表》属于答辩老师应完成的部分。由各专业班主任汇总后将成绩的纸质(需加盖学院公章)和电子版在规定时间报继续教育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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