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华南师范大学公开学院自考毕业登记要求

发布时间:2019-12-10 01:23:42   来源:自考网
开放学院毕业生:
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通知,自考生使用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办理毕业登记,详细的操作说明请登录到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页面查看。为使开放学院毕业登记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我院2019年下半年毕业登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负责审核毕业登记材料对象:
开放学院15级、16级、17级离校生和在校生,其他年级的离校生请自行到广东省各地市招考办办理。
二、学院考生自行上网进行毕业登记时间:
2019年12月17—18日(学生在省自考管理系统提交毕业申请后,按照提交材料要求送交材料)
三、学院集中办理毕业登记初审时间和地点:
学院(广州校区)初审时间:2019年12月19—20日上午8:30—11:30与下午3:00—5:00
学院(广州校区)初审地点:继续教育学院办公楼205室(电话:020-85216059)
学院(南海校区)初审时间2019年12月17—18日上午9:00—11:00与下午2:30—4:30
学院(南海校区)初审地点:南海校区行政办公楼104室(电话:0757—86687200)。
四、办理毕业登记前期工作
(一)办理转考、免考、考籍信息更正手续
申请毕业的考生,须在11月1日前办理转考、免考、考籍信息更正(含身份证号升位)等相关手续。逾期办理者,只能参加下一批毕业手续的办理。
(二)登记前置学历相关信息
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须在11月20日前,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填写前置学历及认证信息,提交省考办查验,查验通过方可申请本科毕业。
前置学历为我省自学考试毕业的考生,申请本科毕业也需要提供前置学历认证信息。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下列学历认证方式之一进行登记:
1.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提供在线验证码,在线验证码的有效期从登记之日算起不得少于25天;
2.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需提供报告编号;
3.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需提供认证书编号;
4.同时办理自考专科和本科毕业的考生,需提供申请专科毕业的准考证号。
五、申请毕业登记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必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二)选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要求。
(三)本科专业毕业生加考课程达到所属类型的最低学分或门数要求。
(四)实践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成绩与所选的毕业专业、主考学校相一致。
(五)如有违规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的年限。
(六)符合毕业专业的其他条件,详见各专业的毕业说明。
(七)未办理过该专业的毕业证书。
六、毕业登记步骤
(一)确认信息
考生在办理申请毕业登记之前,登陆系统确认自己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电子相片和各科成绩等数据,上述数据准确无误后方可申请毕业登记。如姓名、证件号码等重要信息有错误,须先办理考籍信息更正,待相关信息更正后,再参加下一批毕业手续的办理。
考生办理毕业登记前必须在系统中确认籍贯、民族、最后学历、职业、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数据,如数据有误,可用“基本信息维护”功能自行修改。
(二)网上申请并打印《毕业生登记表》
考生在当次办理毕业申请时间,通过毕业管理模块中的毕业申请功能提交毕业申请。特别注意:网上提交毕业申请时,开放学院(广州校区)的考生必须选定“华师开放(公开)”(代号为“0158”)作为办理毕业初审的地点。开放学院(南海校区)的考生必须选定“南海区”(代号为“0605”)作为办理毕业初审的地点。
成功提交毕业登记的考生,广州校区的考生打印一式三份双面的《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南海校区的考生打印一式两份双面的《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特别注意:广州校区的考生在打印毕业生登记表时,在考生类别中要选择“公开学院”。打印时必须使用激光打印机(不能用喷墨打印机)和80g/m2(或以上)的A4复印纸,并注意在打印前做好打印设置(即在菜单文件项中的页面设置将页眉和页脚两项清空,上、下、左、右页边距设置为2cm—2.5cm),并在系统安装好PDF软件。
考生必须认真校对《毕业生登记表》正面的各项内容(正面内容不能用笔填写,出现空白请在“基本信息维护”功能中自行添加修改,再次打印即有内容显示),然后在毕业生登记表背面如实填写本人简历,本人简历请按如下格式填写:申请专科毕业登记请从初中开始填写,申请本科毕业登记请从高中开始填写,《毕业生登记表》的其他内容不用填写。
(三)提交材料
考生办理毕业初审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原件验证后退还。
2.(广州校区)考生《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三份,南海校区考生《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二份。
3.考生办理本科毕业手续时,无需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以下特殊情况除外:
(1)申请英语教育本科毕业的须加考的考生须提供英语四、六级证书复印件
(2)使用非中国内地身份证办理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使用境外学历作为前置学历的的考生,办理本科毕业手续时,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由于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等原因,与前置学历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公安部门的有关证明材料。
七、注意事项
(一)我院只是对考生的毕业申请材料进行初审,考生是否符合毕业条件,由省考办负责审核批复,考生可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状态及结果;
(二)如不按要求上交《毕业生登记表》和相关材料而造成延误毕业申请的,一律推迟到下一期办理;
(三)毕业申请的审核结果一般在初审后4个月;
(四)考生毕业申请后,如急需开具学历证明的,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打印《学历证明申请表》,然后参照省自考办相关规定办理(详见附件)。
提醒:请注意开放学院学生是指报读华师全日制(脱产)自考助学的学生,社会考生办理手续请自行查阅省自考系统网站
附件:广东省自学考试学历证明办理指南
华南师范大学开放学院
2019年12月6日
附件:广东省自学考试学历证明办理指南
1.办理对象:申办完成了当次自学考试毕业手续,因工作等需要申请开具学历证明的考生。
2.办事依据:应考生需要。
3.办理条件:考生需成功办理当次的自学考试毕业手续(应届毕业生还需确认前置学历信息已属实,方可申请办理学历证明)。
4.所需材料: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须与办理毕业证的证件一致),《学历证明申请表》,以及专业特殊要求的材料。
5.办理程序:考生网上申请→省考办审核→省考办出具学历证明→网上显示领取时间→考生本人现场领取学历证明。
6.受理部门: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7.申请方式及受理地点:考生登录网址网上办事服务系统申请。领取地点: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一楼来访接待室。
8.交通指南:广州市中山大道西69号(请查看地图)。可乘坐地铁3号线至华师站E出口,或乘坐公交BRT至师大暨大站。
9.申请时间:上半年申请时间为7月1日—8月31日;下半年毕业的申请时间为1月5日—3月10日。
10.办理期限:7个工作日(从省考办审核通过之日开始计算)。
11.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备注:学历证明为重要材料,网上办事服务系统显示领取时间后,须考生本人凭有效身份证件现场领取(周一至周四办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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