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北中医药大学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08 10:52:04   来源:自考网
很多成人本科毕业生在毕业后还会想要申请学位证,申请学位证也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湖北中医药大学2021年成人本科毕业的考生在申请学位证时需要注意一些事项,下面可以一起看下。
校本部、各教学站(点):
为了做好2021年第二批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学位对象
本次成人学士学位申请的对象是,2021年7月毕业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生和2021年6月自学考试本科毕业学生中今年的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二、申请学位条件
1、课程考试成绩(公共课、基础课、专业主干课):自考生所学课程考试成绩全部合格,其它类成人教育毕业生课程考试成绩≥75分。
2、学位课程考试成绩(一门专业基础课、两门专业课):自学考试学位课程平均成绩≥70分,且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成人教育本科毕业生学位课程成绩≥75分以上。
3、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学位申请者在籍学习期间,须参加全省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含第二外语),或非英语专业本科生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合格、或参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4)成绩合格;英语、日语专业本科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在籍学习期间参加专业英语四级、专业日语一级考试且成绩合格。外语成绩有效期为学生在籍学习期间。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
请各教学站(点)、班主任认真核对符合申报学位的学生信息,于2021年11月6日—11月13日报送院校教学办:
1、《湖北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数据采集表》、《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湖北考区)成绩核查表》,两个表格填写时不能更改格式,学位论文答辩相关文件电子材料、纸质材料和论文查重报告。(电子文件以某某教学站(点)命名,纸质的申请学士学位数据采集表和学位论文答辩相关材料由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2、学生电子、纸质照片:上交学生电子照片和同底1张二寸彩色蓝底登记照(大头照、扫描照不能用);电子照片格式:151*201;大小:30KB--100KB,格式为:JPG,(以身份证号命名,电子档照片与纸质照片版式一致);
3、学生上交的英语四六级证书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准考证、成绩单和毕业证扫描件一份(仅要求自考学生提供《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中成绩单扫描或者自考系统网上成绩截图一份));
逾期不报或上报数据不合要求的视作自动放弃申报。
四、学位授予流程
学生本人将材料交给所属教学站点或班主任,各教学站点或班主任初审后上报符合条件学生材料,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审核后报校教务处学籍科,经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复审后,再按规定程序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校本部、各教学站(点):
为了做好2021年第二批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学位对象
本次成人学士学位申请的对象是,2021年7月毕业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生和2021年6月自学考试本科毕业学生中今年的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二、申请学位条件
1、课程考试成绩(公共课、基础课、专业主干课):自考生所学课程考试成绩全部合格,其它类成人教育毕业生课程考试成绩≥75分。
2、学位课程考试成绩(一门专业基础课、两门专业课):自学考试学位课程平均成绩≥70分,且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成人教育本科毕业生学位课程成绩≥75分以上。
3、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学位申请者在籍学习期间,须参加全省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含第二外语),或非英语专业本科生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合格、或参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4)成绩合格;英语、日语专业本科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在籍学习期间参加专业英语四级、专业日语一级考试且成绩合格。外语成绩有效期为学生在籍学习期间。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
请各教学站(点)、班主任认真核对符合申报学位的学生信息,于2021年11月6日—11月13日报送院校教学办:
1、《湖北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数据采集表》、《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湖北考区)成绩核查表》,两个表格填写时不能更改格式,学位论文答辩相关文件电子材料、纸质材料和论文查重报告。(电子文件以某某教学站(点)命名,纸质的申请学士学位数据采集表和学位论文答辩相关材料由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2、学生电子、纸质照片:上交学生电子照片和同底1张二寸彩色蓝底登记照(大头照、扫描照不能用);电子照片格式:151*201;大小:30KB--100KB,格式为:JPG,(以身份证号命名,电子档照片与纸质照片版式一致);
3、学生上交的英语四六级证书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准考证、成绩单和毕业证扫描件一份(仅要求自考学生提供《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中成绩单扫描或者自考系统网上成绩截图一份));
逾期不报或上报数据不合要求的视作自动放弃申报。
四、学位授予流程
学生本人将材料交给所属教学站点或班主任,各教学站点或班主任初审后上报符合条件学生材料,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审核后报校教务处学籍科,经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复审后,再按规定程序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请各教学站(点)、相关院系、班主任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各项工作,认真收集原始资料,严格审核数据,确保所提供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在省学位办复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过程中,一旦发现上报数据存在严重错误或弄虚作假行为的学生,将进行通报,追究当事人责任并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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