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下半年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的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1-11-15 15:01:14   来源:自考网
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
现就湖南省2021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毕业申请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时间
(一)11月29日9:00至12月6日17:00,考生登录“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助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自助服务系统)网上申请。考生应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择市州、县区或主考学校递交材料,一经选定无法更改。
(二)12月7日至13日,考生应提前主动联系(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自行安排具体时间受理考生申请后提交的相关材料,并进行审核及办理其他有关手续)网上申请毕业时所选递交材料的市州、县区或主考学校,并提交相关材料,考生因本人遗漏申请、材料不齐全、成绩填写错误、前置学历不符等原因,而不能通过毕业审核的,延续到下一次再办理。申请办理毕业证书审定费实行网上支付(网上支付截止时间为12月7日15:00)。网上支付成功后,凡有过审核,即使审核未通过而“退档”的,毕业证书审定费一概不退,也不能作为再次参加审核的费用抵扣。
二、湖南自考毕业申请条件
考生需取得所有课程合格成绩并满足《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2016年版)规定的要求,且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凡考籍转入我省的考生,不论考籍档案转入的成绩合格课程有几门,均需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课程的合格成绩(不含免考、实践、论文等)
三、相关要求
(一)考生毕业申请期间,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务必配合自学考试管理部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二)考生在自助服务系统申请后持相关材料到本人所选确认地点现场审核。考生需本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和缴费的视为放弃本次毕业申请。
申请成功后,由自学考试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打印《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回执单》(以下简称《回执单》)。考生本人应认真核对《回执单》上的各项信息,所有信息必须是本人真实有效信息并与“自助服务系统”里的信息保持一致,核对无误后在《回执单》上签字确认(自考管理部门对没有签字确认的一律不审核)。经签字确认后的信息,如仍存在错误会影响如期毕业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考生领取《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一)》(以下简称《表(一)》)并按要求认真填写,考生填写部分必须是本人使用黑色签字笔填写,不允许任何人代为填写。《表(一)》中的“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务必按照《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方案(2018年)》执行。
(四)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须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专科毕业信息,打印并提交以下材料: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二维码有效期应在2022年3月后)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能体现出身份证号码的不需要此项,不用验证,可以截图打印或直接打印网页)。学信网无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信息的(申报当次湖南省自考专科毕业的考生除外),本次不受理申请。
学信网信息和毕业申请信息不一致的须提供公安户籍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
(五)具有多个考籍号的考生,申请毕业前务必先向市州或主考学校自学考试管理部门申请多考籍号合并(包括外省转入),待审核通过后方可申请毕业。
凡考生基本信息不全、错误的,本次毕业申请不予受理。考生需在修改基本信息工作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补齐基本信息和更改为正确基本信息后在下一次受理毕业申请期间再提出毕业申请。
(六)按照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服务事项入驻省政务服务大厅办理的通知》,考生如有课程免考须在11月18日前办理完结免考课程确认手续,免考课程未经终审(11月22日前)通过的不予认可。申请毕业时,自助服务系统申请毕业界面中如无免考成绩的考生还需要提供纸质免考确认单及免考材料的复印件。
(七)已经停考且不再颁发毕业证书的专业,在籍考生只可转考我省开考的其他相近专业。已经停考但仍可颁发毕业证书的专业,在籍考生自2021年下半年起,只能转考我省开考的其他相近专业。相关专业见附件。
附件: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专业及停止办证专业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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