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下半年新疆自学考试毕业生审核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19-12-20 04:05:50   来源:自考网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自学考试办公室、各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各主考院校自考办、监所管理专业辅导总站:
自治区2019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审核工作即将开始,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时间
自治区2019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审核时间定于2019年12月24日27日,各地(州、市)教育局负责自学
考试的部门务必于2019年12月20日前完成毕业生申请材料收集、预审及数据上报工作。
二、审核内容
(一)审核考生是否按专业计划完成全部课程考试。
(二)审核考生是否完成专业计划所规定的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答辩或毕业设计)
(三)审核课程免考申请及课程顶替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四)审核《毕业生审批登记表》填写是否规范,请务必使用新版《毕业生审批登记表》,否则不予通过。
1.审核考生个人信息填写是否正确。
2.审核专业名称及毕业层次填写是否正确。
3.审核“单位政治思想鉴定”一栏填写是否符合要求,考生所在单位是否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
4.审核“自我鉴定”一栏的内容,不得有宣扬极端宗教思想,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破坏民族团结等相关内容。
(五)审核毕业生个人电子信息录入是否正确。
(六)审核申请本科层次毕业考生的前置学历,2000年以前的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1年以后的学历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并且前置学历中的个人信息必须与本人身份证信息一致,审核人员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对上述材料进行验证并签字。
对申请“护理(专、本科)”“监所管理(本科)”“公安管理(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要对其行业资格进行审核,护理专业的考生必须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监所管理专业考生资格由新疆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和新疆司法警官学校负责审查;公安管理专业考生资格由自治区公安厅负责审查。
三、毕业生数据上报
各地(州、市)务必于2019年12月23日前,将本次毕业生数据上报至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
(一)电子数据
1.毕业生数据库。数据库文件命名规则:“考区代码+考区名称+届次.DB”,例如:“01乌鲁木齐192.DB”。
2.毕业生电子版照片。要求:照片文件须大于10K,小于50K,蓝底;命名规则:“准考证号.jpg”,例如:“130105200211.jpg”,电子版照片须与《毕业生审批登记表》上粘贴的照片一致。
()纸质材料
1.“毕业生审批登记表”(一式三份)。
2.准考证原件、课程合格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3.申报本科毕业的考生还须提供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复印件、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申请课程免考、转考或证书顶替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护理专业(专、本科)考生须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证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一)2000年之前参加自学考试的合格课程不再作为毕业生审核依据。
(二)公共政治课以现行的专业计划为准。
(三)考生提供的前置学历信息如与考生本人身份证信息不致,不予通过审核。
(四)“毕业生审批登记表”一律使用黑色钢笔或碳素笔填写,且必须由考生本人填写,不得请他人代写。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2019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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