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半年广西师范大学自考本科生学位申请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0 08:16:31   来源:自考网
【导语】自考网自学考试频道了解到广西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已公布,具体如下:
各学院、教学点:
2021年上半年学士学位申请工作即将开始,为进一步做好此次学士学位申请工作,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请各学院、教学点按以下要求受理学生的学位申请并仔细核对各项信息,具体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成高2019年6月之后获得毕业证的本科毕业生、以及确定2021年6月能办理毕业证的预毕业本科生。
二、申请时间
各单位请务必于2021年6月5日前将初审后符合申请条件的材料统一提交继续教育学院审核,过期将一律不予受理。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工作积极,立志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
2.取得成高本科毕业证书后2年内可申请;
3.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总学分,且文科总平均学分绩点在2.0以上,理科总平均学分绩点在1.8以上;
4.毕业论文答辩成绩合格以上;
5.自治区学位外语统考或我校成高学位外语课程考试成绩合格。
四、申请提交方式
此次学位申请工作由学生本人通过超星平台提交申请,各学院、教学点汇总材料后,提交继续教育学院审核。2021年5月17日后系统将开放学生申请学位通道,具体操作如下:
学生端:通过电脑pc端打开网址,输入学生用户名密码,完成信息核验和学生电子签名后,点击左边菜单中的学生服务,选择学位模块里的学位申请,查看自己的学位审核条件情况。如条件满足,则可以提交申请,若条件不达标,则不可申请学位。(学生用户名为学号,密码默认为为身份证后六位,初次登陆请修改密码。)
学院或教学点端:登陆单位账号,在学位管理模块,查询本单位学生是否申请学位。校内学院可导出学生学位申请评定表打印盖章,校外教学点不用打印评定表。
五、申请提交材料:
学生完成平台申请后,各学院、教学点需汇总初审数据,并提交《学位申请汇总表》电子表、纸质版(校内各学院由分委员会主席签字、盖学院章;校外教学点必须由与我校签定办学协议的负责人签字);
六、注意事项
学位外语考试成绩为自治区学位外语统考成绩且不是在广西师大考点考试的,必须提供成绩证明(盖区学位办或考点院校公章有效);
各单位申请材料电子版请统一以“**单位2021年上半年学位申请材料”为主题发送到。纸质材料邮寄地址:桂林市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3办公室,李垒玉收。邮寄纸质材料时请注明“**单位2021年上半年学位申请材料”。
广西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〇二一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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